原標題:我省部署2026年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工作
1月15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就2026年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有關事項進行部署。
通知指出,競價主體範圍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投産(全容量並網,下同)的集中式風電、集中式光伏、分佈式光伏、分散式風電項目,以及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投産且未獲得機制電量的集中式風電、集中式光伏、分佈式光伏、分散式風電項目。不含跨省跨區通道配套新能源項目、新能源就近消納項目。
本次競價機制電量總規模95.76億千瓦時。其中:風電35.27億千瓦時;光伏60.49億千瓦時。風電、光伏競價申報充足率均為120%。風電、光伏競價上限均為0.32元/千瓦時(含稅,下同),競價下限均為0.2元/千瓦時。風電、光伏機制電價執行期限均為10年。
競價工作由項目主體自願參與,其中:分散式風電、分佈式光伏可自主參與競價,也可委託代理商代理參與競價。本次競價代理商需具備售電資質。代理商為每個代理項目單獨填報信息。
競價最終結果由省發展改革委另行公布。競價結果公布後,電網企業與入選項目於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差價協議”的簽訂工作。(記者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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