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電力“點對點”直供企業 山西新能源消納迎來重大突破-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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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06 10:49:26
來源:山西晚報

綠色電力“點對點”直供企業 山西新能源消納迎來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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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綠色電力“點對點”直供企業

  我省新能源消納迎來重大突破

  1月5日,山西晚報·山河+記者從省能源局了解到:我省發布《推動綠電直連項目有序建設實施方案》,這意味着綠電可“點對點”直通用電項目,標誌着我省新能源消納模式有了重大突破。這一政策將讓風電、太陽能等綠色電力通過專用線路直供企業,既為企業提供穩定綠電資源,又為新能源産業打開廣闊市場空間。

  創新模式破解“綠電消納”難題

  綠電直連是指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電網,通過直連線路向單一電力用戶供給綠電,可實現供給電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其中,直連線路是指電源與電力用戶直接連接的專用電力線路。

  曾經,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項目面臨“建而難用”的困境,而高耗能企業又難以獲取足量綠電實現低碳轉型。此次山西推行的“綠電直連”模式打通了這一堵點。

  綠電直連項目以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和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為目標,秉持安全優先、綠色友好、權責對等、源荷匹配原則,構建“點面”結合的綠電消納體系。

  山西作為傳統能源大省,這一舉措將有效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為高耗能産業綠色轉型提供強有力支撐。

  企業迎來綠色競爭新機遇

  方案明確,綠電直連項目以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和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為目標。值得關注的是,不僅新增負荷可參與,存量高耗能企業也將獲得轉型機會。

  尚未向電網企業報裝、已報裝但配套電網工程尚未建設的用電項目均可視為新增負荷。而對存量負荷來説,已有燃煤、燃氣自備電廠的用電項目,在足額清繳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前提下,可通過綠電直連壓減自備電廠出力,實現清潔能源替代。有降碳剛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或産業鏈上下游為出口外向型企業的項目,提供相關支撐性證明文件後,可利用周邊新能源資源開展存量負荷綠電直連。這一政策將為山西製造業“出海”注入綠色動能。

  我省也支持零碳園區、碳達峰等國家改革試點的用能項目開展綠電直連。國家對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有考核要求的行業,通過綠電直連能夠有力降低碳排放、顯著提升産品競爭力的用能項目,也可開展綠電直連。

  嚴格標準確保安全與高效

  為有序發展,我省設定了明確要求——項目按是否接入公共電網分為並網型和離網型兩類。並網型項目作為整體接入公共電網,與公共電網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與責任界面,電源應接入用戶和公共電網産權分界點的用戶側。

  離網型項目不接入公共電網,發電、輸電、變電、配電、用電及輔助控制系統獨立於公共電網之外。

  電源原則上為新建新能源項目,支持尚未開展電網接入工程建設或因新能源消納受限等原因無法並網的新能源項目,在履行相應變更手續後開展綠電直連。項目中新能源發電項目豁免電力業務許可,另有規定除外。

  並網型項目嚴格遵循“以荷定源”原則,科學配置新能源電源類型和裝機規模,採用“自發自用為主、余電上網為輔”的運營模式,並落實源荷匹配消納比例約束指標:項目整體新能源年自發自用電量佔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應不低於60%,佔總用電量的比例應不低於30%,並不斷提高自發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於35%,上網電量佔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不得超過20%。

  民營企業迎來新機遇

  方案明確,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經營主體(不含電網企業)均可投資綠電直連項目。這一開放性政策將為民間資本參與能源革命開闢新通道。

  綠電直連項目原則上由負荷方作為主責單位。鼓勵負荷作為綠電直連項目的同一投資主體,實現電源、負荷、儲能、直連專線一體化投資運營。涉及多個投資主體的,應簽訂多年期購電協議或合同能源管理協議,明確電力設施建設、産權劃分、運行維護、調度運行、結算關係、違約責任等事項。

  根據方案,各地市能源局將組織項目申報,經省能源局審核納入省級清單,再由項目單位編制實施方案,經市級評審後組織實施。

  隨着綠電直連模式的推廣,我省將培育形成“單一用戶+多用戶+園區”的立體化綠電消納格局,為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提供“山西經驗”,也為全國綠電消納探索出一條可複製、可推廣的新路徑。(記者 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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