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獵的“空中刺客”緣何頻頻出現——無人機變“射殺”武器亟待加強監管-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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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24 08:58:01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記者:柴婷

偷獵的“空中刺客”緣何頻頻出現——無人機變“射殺”武器亟待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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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偷獵的“空中刺客”緣何頻頻出現

  ——無人機變“射殺”武器亟待加強監管

  本報記者 柴 婷

  一隻價值一萬多元的馬匹,在夜間遭人用無人機投放的利箭射殺;養豬場場主在自家豬場附近發現多支金屬箭頭,每支重約一斤,且丟失20多頭豬;飼養駱駝被無人機空投利刃射殺,身上有很深的十字貫穿傷口……近期,無人機射畜事件頻頻出現。

  狩獵者利用無人機攜帶箭矢,在夜間低空飛行,狩獵高度隱蔽且投射精準。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調查發現,這種“高科技”狩獵方式伴隨着巨大風險,不僅會被一些違法人員用來開展非法狩獵活動,還可能危及普通公眾的生命和財産安全。高科技産品緣何會變成“射殺”武器?未來應如何規範其使用?

  無人機成非法狩獵利器

  2025年10月中旬,山西省呂梁市臨縣發生一起案件。一隻飼養兩年多、價值一萬多元的馬匹在夜間遭人用無人機投放利箭射殺。據馬主人田先生介紹,事發當晚,他將牛馬散養在村後的山上,一架無人機突然從空中投下一支長約75厘米、重約一斤的利箭,直接命中馬匹背部,致其當場死亡。田先生懷疑,肇事者原本是利用無人機的熱成像功能獵殺野豬,不料因夜間有霧,將他的馬誤認成野豬並射出了致命一箭。目前,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

  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在全國範圍內,類似的事情並非個例。今年4月,湖南益陽一名養殖戶報警,稱其放養於後山的黑山羊被盜。經警方調查發現,有人利用熱成像設備鎖定目標後,操縱無人機空投長達80厘米的鐵質“牙籤”進行獵捕。兩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盜竊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湖北黃石一名養殖戶發帖,稱在自家養殖場門口發現插在地裏的標槍。還有媒體曾報道,長沙的一位養豬場主在自家豬場附近發現多支金屬箭頭,每支重約一斤,且丟失20多頭豬,猜測應該是被無人機空投狩獵後盜走。該養豬場主已報警。此外,今年9月30日,山西晉城的孫先生飼養的駝隊裏,一隻駱駝被無人機空投利刃射殺,駱駝身上有很深的十字貫穿傷口,他也曾在夜間拍到過無人機在家附近出沒。

  受訪專家&&,使用無人機實施狩獵在我國尚屬新興且少見的行為,科技給一些不法分子帶來可乘之機。狩獵者通常使用改裝的熱成像無人機配合空投器和箭體組成的“獵殺系統”,利用熱成像定位獵物後,懸停在一定高度投放箭矢,以實現致命打擊。

  “網絡售賣”成“兇器”購買渠道

  記者在太原市隨機走訪多家無人機門店,均未發現此類狩獵産品售賣。“正規店面不銷售這些,想買只能去網上找。”多位商家告訴記者。

  記者採訪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了解到,這樣一套設備包括無人機機體、熱成像攝像頭、空投器和箭矢等,主要通過網購平台銷售,價格從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

  在多個主流購物網站,記者搜索“無人機墜箭”“無人機殺野豬”發現,這類設備在電商平台上公開售賣,行話稱其為“空投牙籤”。

  不少商家標明用於“狩獵護農”或“林業巡檢”,還有商家聲明“僅限專業資質使用”。但記者發現,部分商家還提供“改裝教程”,指導買家提升無人機的載重能力和箭矢的穿透力,以滿足狩獵需求。

  這種“低門檻”銷售模式使得許多非法狩獵者得以輕鬆獲取裝備並實施狩獵。同時,不少商家還承諾“保密發貨”,甚至在宣傳語中暗示“花小錢,辦大事”。

  受訪公安人員説,無人機狩獵工具已形成完整産業鏈,有人生産改裝設備、有人銷售、有人購買,形成一條生産、銷售、使用的完整鏈條。

  北京大成(太原)律師事務所律師裴建軍説,無人機挂載飛箭的改裝,使其從民用飛行器變成了“低空武器”,一旦失控或被濫用,將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如果有證據可以證實銷售者在銷售産品時,對産品被用於違法用途知情或者應當知情的,購買者一旦使用該物品造成嚴重後果,銷售方也可能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如銷售方在銷售時,承諾或説明“保密發貨”等,可能會被認定為“明知而放任”的行為。

  完善治理體系遏制野蠻生長

  相關專家&&,要遏制無人機狩獵的野蠻生長,必須構建科技自律、法律完善與監管強化的三位一體治理體系。

  採訪中,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介紹,狩獵者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私自使用無人機,屬於典型的“黑飛”行為。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未取得運營合格證的單位或個人使用無人機飛行,由民航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經營合格證。同時,公安機關可對違規飛行的無人機採取緊急處置措施,包括干擾、迫降、扣押設備等。

  無人機非法狩獵案件頻發也凸顯了監管漏洞。山西大學社會學教授邢媛認為,電商平台在銷售這類設備時,往往以“地方政策”為由推卸監管責任,聲稱只有當地有資質的單位才能使用。但實際上,這些設備本身並不屬於管制器具,商家在網上公開售賣,普通買家即可購買,監管難度很大。

  此外,狩獵者往往打着“護農”旗號,將無人機狩獵包裝成正當的野生動物種群調控手段,從而逃避法律制裁。

  裴建軍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針對無人機狩獵制定專門規定,明確無人機改裝用於狩獵的法律性質和處罰標準,提高違法成本。同時,在法律上對無人機攻擊性改裝的管製作出明確界定,明確無人機空投箭矢的管制屬性,將三棱刃口等具有嚴重殺傷力的箭矢及其搭載設備列為管制器具。

  邢媛建議,建立林業、公安、市場監管等多部門協同執法機制,共同打擊無人機非法狩獵行為。林業部門應加強對狩獵活動的監管,嚴禁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無人機狩獵;公安部門對違法飛行的無人機進行查處,並與林業部門共享信息,對涉嫌非法狩獵的行為依法立案偵查;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電商平台的監管,對違規銷售的商家進行處罰並下架相關産品。通過多部門聯動,形成監管合力。

  此外,加強對公眾的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各界對無人機非法狩獵危害的認識。通過媒體報道、科普宣傳等方式,讓農民和養殖戶了解無人機狩獵可能帶來的風險,學會識別和防範此類行為,並鼓勵公眾發現可疑的無人機飛行時,及時向警方報告,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的氛圍。

【糾錯】 【責任編輯: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