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新規
近日,省人社廳、省稅務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新規,我市迅速響應部署,明確將同步落實所有便民舉措。該新規已於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提供更靈活的保障服務。
新規最便利之處是繳費更靈活。以往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選定後無法調整,新規則徹底打破這一限制:若居民年初根據收入情況選擇低檔次繳費,收入提升後,無需等到下一年,可在當年年底前自主申請更高繳費檔次,並完成相應“差額補繳”,讓繳費方案精準匹配收入波動。值得關注的是,居民當年繳納的全部費用,將從完成最終繳費的次月起開始計息,確保參保權益不受影響。
針對省內戶籍流動居民,新規明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在省內遷移戶口後,再次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時,將直接按照新戶籍地的繳費補貼標準享受待遇,前後繳費檔次對應的補貼差額,由新戶籍地財政承擔,實現補貼“無縫銜接”,消除“流動怕損權益”的顧慮。此外,新規為臨近待遇領取年齡的參保人提供了清晰指引:為確保年滿60周歲的居民能夠按時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金,需在達到領取年齡的當月前(含當月)完成繳費。
市人社部門已制定落實方案,將多渠道解讀政策,確保群眾吃透新規紅利。(張景梅 齊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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