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原晉煤集團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王保玉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原晉煤集團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兼山西藍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保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保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務調整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配偶使用他人資金炒股,退休後未經組織批准違規兼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保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保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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