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駕駛證快記滿12分了怎麼辦?“學法減分”了解一下
又到“金九銀十”購車旺季,很多人選擇在這兩個月買車上牌,自然也是這兩個月審驗。審驗前一步,那就是處理此前的記分違法行為了。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12分,一年已過半,你的駕駛證還有多少分?如何解決“分數危機”問題?8月28日,山西交警提醒大家,可以參加“學法減分”。
什麼是“學法減分”
山西交警介紹,機動車駕駛人處理完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後累積記分未滿12分,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並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申請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記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最高扣減6分。
“學法減分”規則也很簡單,在“交管12123”APP上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3日內累計滿30分鐘且考試合格的,一次扣減1分。整個流程分為四個步驟,分別是:網上學習考試申請、網上學習、網上考試、駕駛證減免分。
哪些駕駛人可以參加?
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不區分駕駛證準駕車型,也不區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未滿12分且符合申請條件的,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
不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是不能申請學法減分的。本記分周期內或者上一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兩次以上參加滿分教育記錄的;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審驗教育時,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記錄的。
交警為你答疑解惑
關於“學法減分”,相信各位小夥伴還有許多疑問。別着急,交警一一為大家解答。
問:參加“學法減分”有次數限制嗎?
答:沒有次數限制。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後將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問:完成一次學習後,任何時間均可申請參加考試嗎?
答:不可以。應當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日內參加考試。
問:參加考試時長是多久?題目有多少?題型有哪些?答對多少合格?
答:考試時間為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系統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答錯或者超時未答累計3題的,系統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並退出考試。考試未通過的,可以在24小時內申請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
問:還有哪些情況會導致學習或考試不通過呢?
答:以下情形也將導致學習、考試不通過:隨機抓拍時未採集到人像的;人臉識別比對未通過的;認證未通過的;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問:申請“學法減分”期間,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是否可以繼續申請學法減分?
答:不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問:如果自己的駕駛證只扣了3分,是否可以考試6次,在完成本次扣分,還預存3分?
答:這是不允許的。根據規定,只有駕駛證有扣分,而且扣分在12分以下才符合該項條件。
記者 楊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