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出新規?明年要實施?交警辟謠-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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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2/13 09:31:40
來源:山西晚報

酒駕出新規?明年要實施?交警辟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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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酒駕出新規?明年要實施?交警辟謠

  新規針對的是酒駕後期的檢驗檢測,而酒駕醉駕的查處認定標準沒有變

  最近,網上熱傳一條消息,“酒駕最新標準&&,明年3月1日開始實施”,有些甚至稱判定酒駕、醉駕的標準更嚴了。不過,也有網友直呼對這個所謂的“新標準”看不懂,到底“新”在哪了?

  12月12日,山西晚報記者走訪交警部門了解到,新規定是對酒駕檢驗的新標準,針對的是酒駕後期的檢驗檢測,而酒駕查處、認定的標準並沒有改變。

  酒駕醉駕有了新標準?

  引發網友熱議的是,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制定的《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檢驗》(GB/ T 42430- 2023)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該《標準》公開發布後,相關“酒駕有了新標準”“酒駕醉駕標準更嚴格了”等消息刷屏。近日不少自媒體甚至是官方媒體也在紛紛轉發“酒駕新標準來了”等類似消息。

  山西晚報記者對該《標準》進行總結梳理,新檢驗標準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檢驗為例:飲酒駕駛為0.20mg/ml,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於或等於0.80mg/ml屬於醉駕。檢驗線性範圍為0.1mg/ml-3mg/ml。

  新標準最明顯的變化是加入了氣相色譜-質譜的檢測方法,豐富了檢測手段,可以適用於更廣闊的場景。在檢測方法的細化上,新標準明確了“雙柱系統”的剛性要求,可避免因不同化合物在一種性質的色譜柱上可能呈現相同的保留時間而導致的結果誤判;檢出限的濃度有所提高,由0.01mg/ml變更為0.05mg/ml,對於檢測是否含有酒精的標準適當放寬,但是酒駕和醉駕的標準沒變;降低了實驗難度,但是對於結果的質量控制有了更高的要求。

  判定標準沒改變

  這一《標準》公開發布後,全網都在熱議“酒駕有了新標準”。不過,山西晚報記者在採訪交管部門時獲悉,酒駕醉駕判定標準並沒有改變,網傳的新標準是針對檢驗環節的。

  目前,酒駕醉駕執行的判定標準沿用的是2011年1月1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發布《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 19522-2010)中的規定。

  該標準中明確飲酒後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 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後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目前,對於酒駕醉酒依然使用這樣的標準,並不存在“新標準”降低或提高飲酒後駕駛的判定標準。

  12月8日,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也對外發布解釋稱,《標準》規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檢驗方法,是實驗室定性和定量分析評價及質量控制的依據,不涉及“酒駕”“醉駕”的判定閾值。也就是説,該《標準》並不影響現在交警在執法過程中對酒駕、醉駕的判定。

  酒駕醉駕成本有多高

  雖然判定標準沒有改變,但是酒駕醉駕成本同樣沒變。山西晚報記者通過採訪梳理,為大家整理酒駕醉駕成本。

  【法律成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其中一條就是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經濟成本】

  首先,保險不賠。根據相關車險條款,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車輛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後使用保險車輛。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2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駕駛人酒後車禍造成受害人財産損失的,交強險保險公司對受害人人身權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你追償。這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擔,因為你的酒駕行為,造成家庭也跟着受牽連,得不償失!

  其次,還可能面臨鉅額賠償。酒駕發生交通事故,將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擔對死者家屬的相關賠償。

  【職場成本】

  國企職工被判拘役或者緩刑,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記者 楊晶)

【糾錯】 【責任編輯: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