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受高湿、逆温等不利气象因素、叠加部分时段东部大气污染传输影响,预计1月24日至29日关中地区可能出现区域性轻度至中度污染天气过程。经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22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4日18时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健康防护措施包括易感人群应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错峰上下班。排污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优先使用煤耗低的机组发电。
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除特殊需要外的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除特殊车辆外,二类管控区域内禁止国Ⅴ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上路行驶;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工程和应急抢修抢险外,停止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地室外作业,裸露场地加强防尘降尘措施。
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严格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农作物秸秆、树叶、果树枝、垃圾露天焚烧等行为;依法做好停止露天烧烤的措施。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和减排比例的规定执行应急减排措施;保障类企业根据民生需求实行“以热定产(电)”或“以量定产”;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对一氧化碳高值的重点街镇实施驻村监管等应急管控措施。(记者 高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