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兩部門印發通知完善二手車市場主體備案

2022-11-02 10:55
編輯: 楊喜龍
來源: 陜西日報

       記者10月24日從陜西省商務廳獲悉: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等17部門《關於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具體要求,促進二手車流通規範有序健康發展,省商務廳、省公安廳日前印發通知,進一步完善二手車市場主體備案和車輛交易登記管理。

       通知明確,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按照《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要求,依託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應用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應用系統),統籌做好轄區內二手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等市場主體備案管理工作,及時通過應用系統審核確認並上傳備案信息。備案企業應如實填報企業名稱、社會信用代碼、地址場所等經營內容信息;對涉及地方備案有關改革事項的,要做好相關銜接工作。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快組織完成二手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等市場主體備案信息更新工作,並對備案信息進行審核。各市、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定期督促、指導已備案的二手車銷售企業和交易市場,按要求通過應用系統及時、準確、全面報送相關經營信息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落實國家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的有關規定,不得對外地轉入的二手車違規增設檢測等要求。二手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應當認真核對交易雙方和車輛的相關信息及憑證,嚴格按照二手車流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開展經營活動,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二手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的執法檢查力度和頻次,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對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監管,對符合轉讓登記條件的,指導其規範便捷辦理登記業務;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待銷售二手車臨時行駛車號牌管理規定,嚴格臨時行駛車號牌發放和使用管理。

       各地商務、公安等部門要加強協同監管,對未按規定要求備案、報送相關交易信息、核對交易雙方和車輛相關信息及憑證、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申領機動車號牌的企業,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省、市商務主管部門可採取警示提醒、告誡約談等方式處置。公安交管部門對違規企業辦理轉讓登記的,不予單獨簽注管理、不予發放臨時行駛車號牌。(作者:崔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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