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寶雞市公安局金&分局發布一則警情通報,內容如下:
近日,金&公安分局依法對一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9月14日,當事人蘇某涵(女,26歲)在我區乘坐公交車時,經掃描陜西一碼通,顯示其連續數日未參加核酸檢測篩查。按照相關規定,公交車駕駛員要求其選擇其它方式出行,蘇某涵拒不配合。金&公安分局長壽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後,迅速出警處置。經查,蘇某涵在明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的情況下,無正當理由,連續數日不參加全域全員核酸檢測篩查,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風險隱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金&公安分局依法對蘇某涵予以警告。
公安機關提醒: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不容松懈。請廣大市民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築牢安全防線。對違反疫情防控相關法規政策的行為,公安機關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將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寶雞市公安局金&分局
2022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