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根據西安市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情況,西安市對經適房、限價房准入門檻調整。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近期,西安市統計局公布統計數據顯示,2021年西安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為46931元。根據《陜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結合西安市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情況,為進一步做好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經西安市政府同意,對部分保障性住房准入標準進行了調整。
此次准入調整的分別是:
一、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分別調整為:
(一)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為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46931÷12×70%=2737.64元,取整為2738元以下(現行標準為2615元)。
(二)限價商品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為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即:46931÷12=3910.92元,取整為3911元以下(現行標準為3480元)。
二、兩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標準的1.1倍執行;單身人員(含未婚、離異獨身、喪偶獨身)月收入標準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標準的1.2倍執行。
工作人員提醒市民,2019年7月1日西安市已全面停止受理經適房、限價房資格審核申請,本次調整經適房、限價房准入標準僅用於搖號分配前的資格複審。
本次調整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閻良區、長安區、臨潼區、高陵區、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結合本地實際參照執行。(記者 陳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