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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宣判3起涉疫情詐騙案

2022年05月13日 10:46:02 來源: 新華網

  記者從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上海嘉定法院、奉賢法院、松江法院5月12日分別對3起涉疫情詐騙案件進行宣判,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六個月至一年九個月有期徒刑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至六千元不等。

  2022年4月7日,被告人龔某某從山姆會員商店工作人員處獲悉社區團購資訊,4月7日至4月9日,龔某某隱瞞商店要求的團購流程、其預收資金的真實用途等資訊,通過微信等方式,在社區居民的微信群內發布團購資訊,並在微信群內謊稱已預留足額團購套餐,還向山姆工作人員提供虛假的社區證明,假借團購之名向參加團購居民預收錢款。

  4月7日起,龔某某在收到李某等參加團購居民的錢款後,即將款項提現充值至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犯罪數額共計2.2萬余元,涉及被害人40余名。目前,龔某某已將全部贓款退繳到位。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龔某某犯詐騙罪,鑒于其在庭審中否認主要犯罪事實,綜合其犯罪事實、情節和後果,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罰金六千元,在案違法所得2.2萬余元將于案件生效後及時發還被害人。

  2022年4月14日,被告人吳某某為騙取他人財物,在無貨物來源的情況下,在數百人的微信群內發布消息,謊稱自己可以幫助購買香煙並送貨到府。

  被害人劉某信以為真,于4月14日向吳某某分4次共轉入5380元,用于購買35條香煙。吳某某收到錢款後,即將錢款全部用于歸還欠款和日常消費。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吳某某犯詐騙罪,且係累犯,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並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5380元。

  2022年4月中旬,被告人沈某通過互聯網短視頻平臺發布有蔬菜、肉、蛋等生活物資出售的虛假資訊,騙得被害人田某某等6人錢款共計3332元。

  沈某收到上述錢款後,將錢款用于個人生活消費。到案後,沈某如實供述罪行並退出全部違法所得。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沈某犯詐騙罪,鑒于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退出了全部違法所得,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千元。(記者蘭天鳴)

【糾錯】 [責任編輯: 羅沛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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