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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做慈善 你不得不知的那些事兒
2016年03月15日 17:26:15  來源: 新華網 【字號 】【收藏】【列印】【關閉

    在新加坡,一到周末,經常能看到大大小小的慈善活動。光是義跑義走的活動,每年就有近百場。各個慈善團體、宗教社團以及政府和商業機構也經常參與到各種慈善活動中。

    根據新加坡慈善事業的主管部門——慈善總監辦公室最新的年度報告,截至2014年底,新加坡共有2180個慈善團體,來自社會的慈善捐款總額高達11億新元(1新元約合4.6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2%。

    慈善機構的蓬勃發展與新加坡政府的政策支援密不可分,此外,政府也設立了完整的法律體係,監督慈善團體的資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新加坡《慈善法》:嚴格登記 透明監管

    新加坡的《慈善法》制定于1983年,並多次進行修訂。該法對慈善機構及非營利組織的注冊、管理以及組織活動有明確的規定,對商業機構開展慈善活動也制定了操作細則。除《慈善法》之外,新加坡還有數目眾多的輔助法律來完善和細化慈善活動及機構的組織行為。

    總體來説,新加坡政府鼓勵慈善組織的發展,不過執行嚴格的登記制度。按照《慈善法》的要求,新加坡的慈善組織必須依據《社團法》和《慈善法》分別登記,董事會至少要有三名成員,其中至少兩名為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國際公益機構可以在新加坡的國際慈善組織計劃下注冊。

    為了讓慈善團體的運營更加公開透明,《慈善法》規定所有慈善組織每年必須提交年度財務報告。商業機構組織公益活動須提前申請許可證,不得套用“慈善機構”之名,同時需呈報自己的酬勞和轉交捐款的時間等。另外,慈善總監辦公室要求慈善機構必須聘請外來審計師,並在慈善機構網站上公布其財務簡報供公眾參考。自2014年8月起,慈善總監辦公室也將所有慈善團體的財務簡報統一匯總到其網站上,免費讓公眾調閱。

    對于可能發生的濫用善款的情況,新加坡資深律師鐘庭輝告訴新華網,新加坡政府也會通過審核年度捐款報告來查看捐款是否被合理利用。“基本上你募捐回來的錢用在行政上的部分不能超過一個百分比,比如不可以給自己的幹事制定高得離譜的工資。政府也會每年對慈善機構的資格進行再審核。”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0多個慈善團體中,年收入超過1000萬新元的大型慈善團體僅有151個,主要是高等教育機構、醫療機構、志願福利和宗教組織,佔慈善團體總收入的87%;而超過一半的小型草根慈善組織年收入不足25萬,其總收入僅佔所有慈善團體總收入的1%。這也顯示新加坡慈善團體發展的不平衡,即數量眾多的小型慈善團體的募捐能力遠遠低于大型慈善機構。不過,數量眾多的小型慈善組織能夠有效覆蓋政府力量所不及、不便之處,是新加坡社會的重要調節劑。

    慈善無處不在 義工人人可為

    如果在新加坡長期生活會發現,義工幾乎無所不在,其工作范圍涵蓋民眾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新加坡公益性質的大眾醫院看病只收2新元登記費和2新元藥費,坐診的醫生護士都是無償工作;新加坡商聯中心開發了一套評估係統,可以在短時間內測評求職者的傷殘程度,為其安排合適的工作;很多新加坡人也會主動定期參與義工活動。換句話説,新加坡的慈善團體已經深入社區和居民生活,成為推動社會公平發展的一股重要力量。

    這種全民積極參與慈善的熱情有賴于政府的支援。新加坡鼓勵企業和個人進行慈善捐贈,並承諾以捐贈資金2.5倍的數量進行稅前抵扣;此外,任何人給大學和研究機構捐贈,政府也會給予接收機構1至3倍的資金配比;對于國外的慈善團體則給予辦公區租金的優惠……企業或個人捐贈後憑收據即可在報稅季享受規定的稅收返還,這對于社會捐贈是極大的吸引力。

    法律缺位 網絡募捐如何“補白”?

    隨著互聯網社交媒體的快速發展,新加坡《慈善法》也面臨新的挑戰。2010年,一名自稱Holly的21歲女孩在網上發起一個“讓我成為百萬富翁”的活動,號召網友每人為她捐助0.1新元,以幫助她在22歲前成為百萬富翁。該帖子發出後引發社會關注。然而,據新加坡的法律,這一公開募捐行為違反了慈善法,她也因此可能面臨牢獄之災或高額罰款。雖然最終該行為是否招致判決不得而知,但這的確成為新加坡《慈善法》一個亟需補充的空白。對此,鐘庭輝指出,隨著慈善的進步,網絡募捐已經成為一種新現象,但根據新加坡《慈善法》的規定,這種行為目前是違法的。如何對網絡募捐進行規管,也是《慈善法》所面臨的新的問題。(文/馬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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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王俊景 ) 【字號 列印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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