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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所提出第二上市企業監管框架
2014年06月05日 07:47:30  來源: 新華網 【字號 】【收藏】【列印】【關閉

    新華網新加坡6月4日專電(記者陳濟朋)新加坡交易所4日説,該交易所已就以新加坡為第二上市地點的企業監管提出新框架並展開咨詢,以便讓申請上市的企業和投資者更加清楚新的監管框架。

  據悉,相關咨詢將持續到25日。新的監管框架原則上依賴相關企業首要上市地點的監管,因為一般而言兩地上市的企業主要在首要上市地點開展交易活動。不過,新交所將要求企業以英文在新交披露所有相關資訊。

  此外,新交所將把新加坡作為第二上市地點的企業劃分為發達資本市場上市公司和發展中市場上市公司,主要參照標準是富時指數和MSCI指數。發達市場有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日本的23個,其他的市場均被視為發展中市場。據悉,新交所對前者不會提出額外持續合規要求,對後者則可能提出相關要求。

  新交所上市公司監管部主任穆罕默德·納西爾説,一般而言,新交所主要可能考慮的是涉及利益相關方的交易、重大交易和收購事項以及對企業退市等交易中涉及投資者保護的監管要求。

  納西爾説,新交所計劃採取更多措施,促進資訊公開透明,讓投資者更容易區分以新加坡為首要上市地點和第二上市地點的企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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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李小雨 ) 【字號 列印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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