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新加坡頻道4月15日電 (記者 吳婷)4月11日,在清華大學和新加坡管理大學聯合主辦的“城鎮化與城市治理”論壇午餐會上,多位學者及業內人士就企業社會責任(CSR)議題進行了深入探討。
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副院長錢小軍教授&&,目前很多的中國企業,知道企業社會責任是什麼,但沒有真正理解它的涵義,更不要説如何去更好地通過企業經營活動來實踐社會責任。她認為,目前國內不少企業慈善捐款做的不錯,但這並不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全部。從根本上來講,很多企業並沒有將其社會責任真正融入到公司的發展戰略中,去幫助解決社會問題。
錢小軍提到,一些企業會發布年度的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但從目前來看,不少報告更像是好人好事的羅列而非真正意義上的社會責任報告書。所以在未來,學者和業界應該大力推廣、普及企業社會責任和創造共享價值的真正意義。
新加坡管理大學社會科學院教授Ann Florini認為,企業如何理解它所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非常關鍵。這些年來,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和外延都有了很大的延伸,從做一個好的企業公民、貢獻一部分利潤給公益事業到現在的追根溯源去探索企業是如何創造利潤的,這是一個很大的變化。例如企業利潤來源是否考慮了外部性?利潤是否是通過污染環境、造成環境惡化換來的?抑或企業提供的服務和産品是否是社會所需要的?她認為,這些才是衡量一個企業正確實踐其社會責任的關鍵,而並非盈利本身。
Ann Florini提出,企業在制定公司層面的社會責任實踐策略時,應該非常謹慎,反復考量如何通過商業活動去幫助解決社會問題。她&&,實際上很多時候商業領袖的優勢在於制定商業策略,他們並不是好的公共政策制定者。例如,企業可以隨意去建一所學校,並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可能打亂了全國教育部門的系統規劃;企業可以為治療某種疾病投入資金,並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可能破壞全國醫療和社保系統的規劃和運行,以至遺留下更多嚴峻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在Ann Florini看來,企業應該了解的是,實踐社會責任並不是單打獨鬥。在很多時候,企業應與監管部門、政府以及NGO等機構合作。這些合作實際上是未來更好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的關鍵。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新加坡官委議員陳慶文則提出一個企業社會責任的公式:CSR-HR=PR。HR代表包括員工在內的所有內部利益相關者,PR代表公共關係。他認為,只有當企業關注了所有的利益相關者,包括外部和內部,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社會責任。缺少了向內的關注,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就不完整。
他認為,目前有不少企業只關注當下或短期利益,沒有創造共享價值的意識。實際上,通過創造共享價值、實踐社會責任,可以使得企業更加突出,更有優勢。另外他認為,作為一項非強制的指導性標準,ISO26000(社會責任資源行動指導標準)正在開始在全球範圍內被認可和接受。這是一個好的現象。最後,陳慶文&&,企業實踐社會責任的最大挑戰是成本壓力。對於企業來説,是否願意或者準備好承擔負外部性帶來的成本才是問題的關鍵。
另外,在座談會上,新加坡商會會長薛寶金、河北光彩投資有限公司總裁王常永、新加坡吉寶集團首席代表吳多深等企業代表也分享了他們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實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