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制度:
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石
中央公積金制度是新加坡的一種獨特製度,公積金(CPF)也成為新加坡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石。而奠基者中央公積金局成立於1955年7月1日。
多年來,公積金制度已發展成為一個全面的社會保障儲蓄計劃,公積金涵蓋了社會保障的三大元素:退休、醫療保健融資和住屋融資。公積金促使每一名活躍會員定期儲蓄,以保障自己的退休需要。公積金讓新加坡人居者有其屋,共同擁有國家産業的一部分。
新加坡法律強制所有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包括所有兼職、臨時和全職工作者),以及他們的僱主,都必須參與公積金計劃。凡是每月薪金超過2500元的僱員都必須繳交公積金(注:據2011年統計,新加坡僱員月均工資約21670元)。
目前,50歲及以下的會員每月繳交薪金的20%,作為個人公積金戶頭的繳交額;加上僱主所繳交的16%,總繳交額為36%。
新加坡的公務員同樣也不例外,自己繳納薪金的20%,政府作為他們的老闆繳納16%。他們退休以後,也沒有額外的退休金,同樣也是領取公積金作為養老費用。
年齡超過50歲和每月薪金少於約7500元的人士,其公積金繳交率相對較低。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積金會員人數大約為340萬名,其中180萬名活躍會員定期供款,而在全國勞動人口中,超過80%的居民得到公積金制度的保障。公積金會員戶頭的凈餘額約為11510億元。會員的公積金繳交額會按照相關年齡的分配比率,分別存入三個戶頭。
普通戶頭(OA)可作為住屋、投資和其他經批准的用途。公積金會員在開始工作的階段,存入普通戶頭公積金繳交額較高(35歲以下為23%),這有利於他們儘早購買第一個房産。在此項政策的作用下,新加坡人享有世界上最高的房産擁有率。目前,該比例高達90%。
特別戶頭(SA)儲蓄是作為退休用途的,可投資於退休相關的金融産品。
保健儲蓄戶頭(MA)的儲蓄幫助會員支付自己或直系家屬的住院費用。由於個人的醫療保健需求會隨着年齡增加,因此存入保健儲蓄戶頭的薪金百分比也會按會員年齡遞增。
當會員年滿55歲時,中央公積金局將自動為他們開設第四個戶頭—退休戶頭(注:新加坡居民目前62歲退休)。公積金儲蓄所賺取的最低保證年利率為2.5%。普通戶頭儲蓄給予至少2.5%的保證最低利率。而特別戶頭、保健儲蓄戶頭和退休戶頭儲蓄則同時享有長期債券利率(目前年利率為4%)。
公積金儲蓄的利率遠遠高於銀行儲蓄利率,有居民也將公積金儲蓄作為投資。
為了應付預期壽命延長和人口老化的挑戰,中央公積金局在2009年9月推出了“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
年滿55歲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退休戶頭有20萬元,或年滿最低存款提取年齡時(目前是65歲)有30萬元,會被納入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
原新加坡人力部部長顏金勇曾説,在退休賬戶中的積蓄越多,從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中獲益也就越多。子女還可為父母賬戶充值幫助他們加入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注:子女填補的數額頂限為目前的最低存款額74萬元)。
從2012年1月起, 在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下,滿55歲的公積金會員可用他的退休戶頭儲蓄參與此計劃,並在65歲最低存款提取年齡達到時,開始提取可持續終身的每月入息。
一般而言,會員繳納額達最低存款額約74萬元時,每個月可領取約5500元,“可保證基本生活”。
同時,公積金終生入息計劃也是新加坡以房養老重要一環,居民選擇不同的以房養老方式,都需將房的凈得填補公積金參加終身入息計劃。
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確保大多數國民年輕時儲蓄,為未來準備。在“居者有其屋”、醫療住院費用、養老方面,“公積金無所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