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xinmsn網站7月20日報道,新加坡一名前幼兒園教師因為在兩年前虐待一名5歲女學生,被判21個月緩刑監視。這名26歲的女被告也被令賠償受害人父母1000新元。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1年8月懲罰女童時,下令她脫光衣服站在全班面前,被告也粗暴對待女童,把她甩向白板等。
法官下判時説,一般上被告會被判很長的刑期,但是她年輕時長期受到粗暴對待,被診斷患上抑鬱症。她在犯案之前,在家裏和工作時都面對很大的壓力,由于被告也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而且女童的傷勢不嚴重,因此判處她緩刑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