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發布托育服務收費標準-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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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2/05 16:18:41
來源:濟南時報

山東濟南發布托育服務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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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濟南發布《關於濟南市托育服務機構托育服務收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公辦和普惠性民辦托育機構收取的托育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實行最高限價管理。其中,公辦全日託大班、小班、乳兒班的最高收費標準分別為900元/月、1200元/月和2000元/月。

  《通知》規定,托育機構收費項目包括托育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包括伙食費、車輛接送服務費、延時託管服務費)和代收費(包括床上用品費、居民基本醫療保障費、嬰幼兒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等4大類8個收費項目。其中,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家長自願和非營利性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多退少補,不得與托育費一併收取,嚴禁托育機構擅自擴大範圍、自立收費項目。

  《通知》明確托育機構托育費價格管理方式及收費標準。非普惠性托育機構收取的托育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定價;公辦和普惠性民辦托育機構收取的托育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並對其託大班、托小班、乳兒班3種托班類型分別規定了最高收費標準。其中,公辦托育機構託大班、托小班、乳兒班托育費最高收費標準分別為900元/月、1200元/月、2000元/月;民辦幼兒園開展普惠性托育服務的,最高收費標準分別為1300元/月、1600元/月、2400元/月;獨立民辦托育機構開展普惠性托育服務的,最高收費標準分別為1600元/月、1800元/月、2600元/月。

  同時,《通知》加強托育機構托育費退費管理。因公共衞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寒暑假停園停托以及嬰幼兒已辦理退園退托手續的,按實際未入園入托天數進行退費;因嬰幼兒原因未入園入托的,則按照托育費的一定比例退費,並規定相關退費比例必須協議約定。

  《通知》適用範圍為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濟南高新區、市南部山區及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轄區內開展3周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且在衞生健康部門依法備案的托育機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試行1年。

【糾錯】 【責任編輯: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