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自行車“八類行為”最危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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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17 10:31:59
來源:濟南日報

騎電動自行車“八類行為”最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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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穿梭在大街小巷的電動車數量成倍增長,是很多家庭通勤、接送孩子上學、買菜購物以及快遞小哥送貨的必備交通工具。與此同時,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識,對交通規則缺乏起碼的敬畏,對危險仍缺乏足夠的認識,交通違法行為日益突出,導致交通事故時有發生,造成了極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哪些危險騎乘行為應該遠離?記者就此採訪了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相關負責人。

  危險行為1

  闖紅燈

  危險系數:★★★★★

  每闖一次紅燈,就如同在“鬼門關”前走一遭。經常説“寧等三分,不搶一秒”,為爭這幾秒,數以萬計的人付出生命的代價。

  交警提醒:

  任何藉口都不能成為闖紅燈的理由,因為你永遠不知道,闖紅燈的下一秒會發生什麼。通過路口時一定要注意觀察,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減速慢行,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要觀察交通標識和標線,安全警鐘要時刻敲響。

  危險行為2

  酒駕

  危險系數:★★★★★

  在不少人眼中,酒駕違法單指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殊不知,酒後駕駛電動車也屬於酒駕且同樣危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中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

  交警提醒:

  雖然只有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才會被處罰,看起來處罰不算重,但生命只有一次,酒駕電動自行車比酒駕汽車的傷害力度更大,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駕乘人員不得不以自己的血肉之軀與堅硬的地面、車輛的鋼鐵相搏,後果可想而知。

  危險行為3

  騎車玩手機

  危險系數:★★★★

  駕駛電動自行車玩手機,就像隨車攜帶着一顆定時炸彈,輕則傷筋動骨,重則車毀人亡。僅僅是低頭的瞬間,就可能毀滅一個鮮活的生命。交警提醒:

  單手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容易保持平衡,特別是雨天,遇到緊急情況難以及時剎車,極易跑偏打滑引發事故。因此在駕車的過程中要高度集中注意力,遵規守法,避免引發交通事故,給自己和他人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危險行為4

  逆行

  危險系數:★★★★★

  可能大家認為電動車體型較小,更加靈活多變,可以在車流中穿梭。其實不然,正因為電動車更靈活,一旦逆行,行人及車輛難以及時躲避,事故率更高。

  交警提醒: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是最基本的常識,然而有些人為圖一時方便將交通法規拋之腦後,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給正常通行的車輛和行人帶來安全隱患,而且有可能因此付出慘痛的代價。

  危險行為5

  駛入城市快速道路、機動車道

  危險系數:★★★★★

  很多電動車駕駛人為了自己的方便,就拋開了各行其道的規則,佔用機動車道行駛,在車流中穿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尤其是缺乏防護措施的駕乘人員,往往會受到較大的傷害。

  交警提醒:

  電動車本來就屬於非機動車,如果違規駛入機動車道,不僅會造成道路堵塞,同時也會對自身安全造成巨大威脅。因此,行人與非機動車在外出行,一定要按道行駛,遵守交通規則。

  危險行為6

  違規載人

  危險系數:★★★

  電動自行車按照一人駕駛設計,搭載成人會增加車身重量,使得車輛操控性能降低。遇上緊急情況,慣性加大,極易因剎車不及時造成事故。

  交警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3款規定: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道路上可以載一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危險行為7

  不戴頭盔

  危險系數:★★★

  對於電動自行車的騎乘人員來説,安全頭盔是遇到危險時的一道重要防線。當事人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受到猛烈撞擊,頭盔可以有效地保護頭部,駕乘人員需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以保護頭部,發生事故時可以降低傷害程度。

  交警提醒:

  小小的安全頭盔已經被公認為“保命神器”了,可依然有人安全意識不強,存在僥倖心理,在駕乘電動自行車時不佩戴頭盔,或是“帶”而不“戴”,讓頭盔成為“擺設”。請記住,“頭”等大事,不能功虧一“盔”!

  危險行為8

  駕駛違法改裝電動車

  危險系數:★★★★

  當前電動自行車的拼裝、改裝現象並不少見。為了追求“刺激”,有的人會對車輛的車速和外觀進行改裝,以彰顯“個性”;有的人改裝的目的是拉貨物更方便;還有人加裝遮陽篷、遮陽傘,則是為了騎起來更舒服。

  交警提醒:

  電動自行車加裝、改裝等行為,都是違法。因為其改變了車輛原有結構,而“解碼”、改裝電池等行為,更是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

【糾錯】 【責任編輯: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