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濟南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將於今年1月19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18日。根據《實施細則》,濟南市堅持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有序發展網約車。
《實施細則》規定,網約車&&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實行陽光抽成,公示對駕駛員的收費及獎懲標準,在取得合法經營許可資格前不得開展運營,並確保將運營數據真實、全面、完整、實時傳輸至交通運輸和公安等相關部門的監管系統;承擔主要經營風險,不得以收取高額風險抵押金等方式向駕駛員轉嫁經營風險。
網約車&&公司應當根據車型檔次等運營成本因素合理確定運價,公開計程計價方式,並提前報價格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如有調整,應當提前7日向社會公示運價體系,並向上述部門報備;實行明碼標價,&&軟體不得惡意加價。
網約車&&公司負責確保使用的車輛購買營運性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為保障司乘合法權益,提倡、鼓勵購買乘客意外傷害險。此外,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公里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的,退出網約車經營。
【糾錯】 【責任編輯:丁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