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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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02 09:32:50
來源:青海日報

青海省調整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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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記者從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保障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基本生活,青海省近日印發通知,對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進行調整。本次調整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範圍包括2024年12月31日(含)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以及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供養親屬。傷殘津貼待遇調整不包括已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的工傷人員。

調整項目和標準。傷殘津貼: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每月分別增加253元、242元、228元、220元;五級、六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參照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調整標準執行。生活護理費:工傷職工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其護理費分別調整至4322元/月、3457元/月、2593元/月。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在已領取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調整後實際領取額低於1556元的,調整至1556元。

據悉,對於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調整待遇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五級、六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調整費用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負責支付。社保經辦部門將切實履行職責、精心組織,確保調整後的待遇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到位,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記者 丁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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