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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發布10件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2023-03-14 17:06:09 | 來源: 新華網

  新華網西寧3月14日電(記者 柳澤興、韓方方)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將至,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會同多部門近日發布10件青海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檢察與行政執法等領域典型案例。

  西寧市人民檢察院訴侯某、管某等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係列案。2016年至2020年間,個體從業人員侯某、管某等7人,在未取得注冊商標所有權人授權許可的情況下,在甘肅、江蘇、安徽等地將從黑作坊低價購買的散裝白酒,灌入回收的多種知名品牌白酒的酒瓶,並配以精美包裝與防偽標識後,低價銷售給假酒批發商林某、褚某。在西寧市城西區、城北區經營煙酒超市的個體從業人員馬某、屈某、陳某、韓某等33人,從林某、褚某處以正品20%左右的價格批量購買假酒後,按正品知名品牌白酒的價格向眾多不特定的消費者進行銷售,銷售金額高達3000萬元。案發後,警方查處制假售假窩點37處,查獲假冒品牌白酒3.49萬瓶,半成品25噸。法院審理案件後,對25起案件的28名被告每人平均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一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18萬元至300萬元罰金,同時繳納懲罰性賠償金4215萬元和司法鑒定、倉儲保管等費用57萬元,並在省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海北藏族自治州門源回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督促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履職行政公益訴訟案。2021年8月25日,海北州門源縣人民檢察院發現浩門鎮電廠路某平價鮮果蔬菜批發部所使用的30kg電子秤(浙制00000512號)使用多年未進行強制檢定,實稱500g國家衡定標準砣電子秤顯示出1000g重量。針對上述問題,門源縣人民檢察院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銷毀了不合格電子計價秤,吊銷了該平價鮮果蔬菜批發部營業執照,並對全縣超市使用電子計價器的情況開展全面普查工作,督促相關單位對未按規定或超期限使用的電子計價器進行了檢定。

  燃氣熱水器捆綁銷售消費糾紛案。2022年4月,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某房地産公司在向購房客戶交房時未經消費者同意強制安裝燃氣熱水器,並要求繳納費用5500元。2022年6月,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房地産公司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其所收104.5萬元全部退還消費者,並將未經消費者同意強制安裝的燃氣熱水器進行拆除。該公司對已強制安裝的燃氣熱水器進行了拆除,對所收費用全部清退。

  其他七件典型案例分別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烏蘭縣人民檢察院督促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履職行政公益訴訟案;海東市人民檢察院督促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履職行政公益訴訟案;海東市化隆回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督促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履職行政公益訴訟案;兩級消協合力幫助消費者退還二手車首付款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某物業公司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案;第三方快捷支付引發糾紛案;黃某保險理賠糾紛案。(完)

 

[責任編輯: 丁學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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