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9月30日電(記者央秀達珍)青海省紀委監委30日消息,青海省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顧艷華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省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顧艷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顧艷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罔顧糧食安全,背棄職業操守。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規公款吃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縱容默許下級單位違規設立“小金庫”;生活上追求低級趣味,熱衷於貪圖享樂,借賭斂財。將黨和國家賦予的權力當成攫取私利的工具,靠糧吃糧,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個人決定將公款挪作他用。
顧艷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顧艷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