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不動産登記辦法》&&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華網

《寧夏回族自治區不動産登記辦法》&&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11-25 08:36:59
來源:寧夏自然資源廳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不動産登記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9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以政府令的形式對外發布,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35條,緊扣不動産登記全流程,明確了不動産登記的適用範圍、職責,規範了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等登記環節,強調了地籍調查成果的共享、運用。特別是完善了集體土地所有權更新的要求,明確了國有農用地土地經營權登記以及不動産分割、合併登記的規定,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辦法》明確了可以依法辦理登記的不動産權利,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以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産權利。同時,還強調不動産登記要以地籍調查為基礎, 通過權屬調查和地籍測繪獲取不動産的權屬、位置、界址、面積等信息,已有地籍調查成果能夠滿足不動産登記需要的, 要沿用共享。

  《辦法》圍繞便民利企,規定實行不動産登記、交易、繳稅等事項一窗受理、並行辦理, 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 優化流程,便民利民。鼓勵自治區內不動産登記機構與區外開展區域合作、跨省通辦。要求不動産登記機構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 5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産登記手續,查封登記、異議登記應當即時辦結。可在鄉鎮(街道)、村(社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場所設立便民服務點,為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不動産登記服務。

  《辦法》聚焦群眾急難愁盼,要求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建立土地供應、竣工驗收備案、稅費繳納、不動産登記等並行辦理機制, 推動落實國有建設用地以及商品房“交房(地)即交證”。當事人申請辦理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的,預售人應當在商品房網簽合同備案環節申請預告登記,防範“一房多賣”等交易風險。推行“帶押過戶”,對申請辦理已抵押不動産轉移登記的,該不動産上存在未結清的按揭貸款、且按揭貸款當前無逾期的,經不動産買賣雙方、貸款方達成一致,可以直接辦理轉移登記與抵押權登記。同時,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分類處置的原則, 建立部門聯動工作機制, 依法依規化解不動産登記歷史遺留問題, 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辦法》的頒佈實施,標誌着寧夏不動産登記工作進入法治化、規範化、便民化的新階段,為全區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糾錯】 責任編輯:張潔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