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廳獲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區各級行政復議機關新收行政復議案件2410件,是去年全年復議案件總數的1.9倍,首次超過全區行政訴訟受理案件數,85%以上的行政復議案件沒有進入訴訟程序。
2015年9月,某村委會受某管委會委託與沈某簽訂《營業用房安置補償協議》,約定某村委會拆除沈某面積為4800平方米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於當年10月底前向沈某安置同等面積的房屋,支付搬遷補助費等安置補償費用共計80余萬元。協議簽訂後,沈某的涉案房屋被拆除,並領取了協議約定的相關安置補償費用。但在安置過程中,約2800平方米房屋未安置到位,雙方安置補償糾紛一直未解決。沈某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遞交了行政復議申請書,請求責令某管委會繼續履行安置補償協議,支付徵收補償款、逾期臨時安置費、停産停業損失費等合計1347萬元。
受理該案後,自治區行政復議機構詳細審查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據材料。為化解矛盾糾紛,工作人員多次與申請人交換意見,並根據其訴求提出進一步的協調方案,同時,繼續加強與被申請人的溝通協調,最終成功促成雙方安置補償糾紛妥善解決,申請人主動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我已如願選到了心儀的安置房,我的房屋徵收補償問題也得到了解決,感謝你們!”11月6日,申請人沈某緊握自治區政府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的雙手錶示感謝。
這是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將行政協議納入行政復議受案範圍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首例通過協調成功化解的一起行政協議糾紛案件,涉案標的高達1300萬餘元,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據自治區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復議審理案件中,各級復議機構制發行政復議意見書46件次,通過案前案中調解達到實質化解的案件佔23.1%,行政復議監督質效充分凸顯,行政復議化解爭議的主渠道作用明顯彰顯。下一步,全區各級復議機構將堅持調解優先,進一步提升辦案效果,積極推動行政機關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上持續用力,為奮力實現全年發展目標“百日攻堅戰”貢獻法治力量。(記者 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