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這麼快解決了糾紛還不收訴訟費,真正讓我們感受到了司法獲得感。”近日,隆德法院沙塘法庭通過“1286”訴前調解工作模式,化解了10起涉眾糾紛,高效率、零成本的司法服務得到當事人點讚。

為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改革,隆德法院始終把提升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業務能力作為矛盾糾紛訴源治理的基礎工程長抓不懈,並成立調研組,深入村組、社區就基層治理工作面臨的短板和問題進行深入調研。
沙塘法庭堅持防重於治,將解紛機制重心從法院端口前移至矛盾糾紛源頭,從建立民調微信群、開展普法宣傳、簽訂工作備忘錄、報送涉訴專項報告、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舉辦調解員專題培訓、創建“無訟村組”等具體措施入手,按照“一村一法官”工作機制,在每個村設立&&法官,下沉司法力量,常態化指導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縣委政法委推行的村級“125”和鄉級“411”機制內化解矛盾糾紛,盡最大努力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同時充分發揮“萬人起訴率”綜治考核“指揮棒”作用,積極調動村組幹部、網格員等力量,實現矛盾糾紛預知在早、防範在先、處置在小。
近年來,民事案件呈井噴式增長,如何有效落實訴源治理,使非訴訟機制挺在前面,是隆德法院不斷探索的一項工作內容。隆德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隆德縣委政法委牽頭下,聯合司法局在法院立案庭和沙塘法庭成立訴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選配高素質專職人民調解員,通過“訴前聯調”與“司法確認”二者結合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將人民調解的職能置於訴訟形成前,由訴前調解指導法官及時進行司法確認,探索出訴前調解源頭解紛、司法確認終局止紛的“1286”訴前調解模式,促進矛盾糾紛訴前化解,實現了“調”“訴”無縫對接。
據了解,自調委會成立以來,在“1286”訴前調解模式的運用下,沙塘法庭訴前調委會受理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049件,調解成功650件,其中申請司法確認557件,挽回損失涉案總標的額約960萬元,為各類案件當事人節約訴訟費用和時間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