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馬龍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執行局執行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尹效恩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王利芬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糾錯】 責任編輯:姜雪城
(2023年8月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馬龍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執行局執行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尹效恩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王利芬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