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改革實現新突破
2022-01-06 09:29:40 來源: 寧夏日報

  堅守改革取向 堅持問題導向

  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背後的體制機制難題,寧夏回族自治區堅持以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舉措,扎實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改革,老百姓辦事更方便、更快捷,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顯著提升。

  夯實基層基礎,整合資源實現體係重塑。著力完善黨全面領導基層治理的體制機制,堅持頂層設計與末端治理相結合,建立健全派駐機構納入鄉鎮(街道)統一指揮工作機制,賦予鄉鎮(街道)黨(工)委對派駐機構統一指揮權、幹部管理考核權、主要責任人任免建議權等,把黨組織建在網格上,建立完善“鄉鎮(街道)黨(工)委+村(社區)黨組織+網格(村民小組)黨支部(黨小組)”三級鏈條,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著力構建簡約精幹的基層組織機構,統籌優化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壓實屬地管理責任,盤活用好基層編制存量,建立“一對多、多對一”工作機制,構建起“大黨建、大民生、大執法、大綜治、大農業”工作格局。改革後,鄉鎮和街道幹部普遍反映,幹工作的底氣更足、心氣更順,解決問題的力度也更大。

  激發基層活力,一站式服務小事不出鄉。聚焦改革堵點、痛點,推動審批服務下放、執法力量下沉、網格資源整合,以服務的“加法”激發社會治理“乘法”。強化集中審批提效能,以民生服務中心為平臺,完善“一門、一窗、一站、一網”服務模式,推動公安、市場監管、稅務等條線部門進駐大廳,實行“一窗”綜合受理、整合服務。推行村(社區)代理代辦,實現便民服務點全覆蓋。改革後,民生服務中心辦理事項由45項增加到123項,基本覆蓋公民個人辦事的全生命周期,其中48項能夠不出村(社區)辦理。綜合執法有了聚合力,以綜合執法辦公室為平臺,實行“鄉街吹哨、部門報到”,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基層綜合執法隊伍“從無到有”,推動了“有責管”向“有權管”轉變,有效解決了“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難題。完善“綜治中心+網格化+信息化”運作體係,通過統籌網格內黨的建設、社會保障、鄉村振興、社會救助等工作,實現了“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辦”。

  增添基層動力,減負增效營造好環境。自治區統一編印鄉鎮(街道)權力、賦權、政務服務事項、行政執法事項、縣鄉“屬地管理”事項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5個清單指導目錄”,各市、縣(區)依單問責、依單免責,推進了基層依法履職、陽光行政。堅持依法下放、宜放則放,將民生保障、環境保護等領域的83項審批服務執法事項下放鄉鎮(街道)。堅持“減上補下”,自治區率先垂范,帶動各層級向鄉鎮(街道)下放編制2692名,增幅達30.4%。通過放權、放編、放資源,初步實現基層事情基層辦、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有人辦。與此同時,多措並舉激發基層幹事熱情,樹立面向基層工資待遇優厚、選拔使用優先、生活條件優待導向,鄉鎮幹部月工資水準從高于縣直機關同職級人員4.7%提高到20%,月每人平均增資914元;鄉鎮年度考核優秀比例提高到20%;193個鄉鎮中,有268名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從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到村任職過的選調生、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五方面人員”中選拔而來。改革前,鄉鎮普遍反映,年輕幹部留不住,“穩不住”也“留不下”。現在,鄉鎮(街道)幹部普遍感到在基層工作政治上有了奔頭、生活上有了想頭,工作也更有勁頭。(記者 高菲)

責任編輯:紀桂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