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公安機關徵集“代理退保”黑産犯罪線索

  • 2023-01-04 09:55
  • 來源: 新華網

  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三部委關于打擊“代理退保”黑産違法犯罪統一工作部署,內蒙古公安機關開展打擊“代理退保”黑産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堅決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現面向社會公開徵集“代理退保”黑産相關犯罪線索。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報重點

  (一)“代理退保”黑産組織或個人資訊、電話、微信、地址等相關線索。

  (二)“代理退保”黑産組織或個人教唆、誘導消費者簽訂的代理退保協議、電話錄音、轉賬記錄等相關線索。

  (三)“代理退保”黑産組織或個人發布的“代理退保”虛假宣傳等相關線索。

  (四)“代理退保”黑産組織或個人侵害公民個人資訊權,詐騙、威脅、恐嚇等違法犯罪行為相關線索。

  二、舉報獎勵

  舉報的“代理退保”黑産有關線索,經查證屬實,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1000元,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移送起訴的,獎勵3000元。對舉報線索實行首報獎勵和次報補充獎勵機制,對多人舉報同一線索的,原則上只獎勵第一舉報人;對于補充舉報新線索的,視具體情況予以獎勵。舉報順序以公安機關受理舉報的記錄時間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獎勵范圍:

  (一)犯罪嫌疑人、被羈押人員、服刑人員檢舉揭發的;

  (二)公安機關事先掌握的;

  (三)國家工作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知悉的;

  (四)負有特定義務的人員舉報的;

  (五)其他不屬于獎勵范圍的情況。

  三、舉報要求

  (一)舉報人對檢舉、揭發、提供的線索不得虛構或誇大事實,不得故意捏造事實和誣陷他人。否則,將依法追究舉報人的法律責任。

  (二)公安機關對舉報人的資訊嚴格保密。對包庇、袒護、縱容違法犯罪分子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于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四、舉報方式

  (一)直接到當地公安機關刑偵部門進行舉報

  (二)通過電子郵箱舉報,郵箱:gatxzzd@163.com

  (三)來信舉報,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拉爾大街15號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刑偵總隊收,郵編:010051。

  (四)內蒙古自治區各地公安機關舉報電話: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0471-6550480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0471-6699373

  包頭市公安局:0472-3619726

  呼倫貝爾市公安局:0470-8311680

  興安盟公安局:0482-8491387

  通遼市公安局:0475-8287715

  赤峰市公安局:0476-8331166

  錫林郭勒盟公安局:0479-8103981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0474-8980297

  鄂爾多斯市公安局:0477-8582101

  巴彥淖爾市公安局:0478-8921530

  烏海市公安局:0473-2052726

  阿拉善盟公安局:0483-8355366

  同時,公安機關敦促相關涉案人員,認清形勢,主動投案自首,對如實供述違法犯罪事實的,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

  2022年12月28日

原標題:內蒙古公安機關關于徵集“代理退保”黑産犯罪線索的通告

分享:

推廣

01007023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925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