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凝心聚力破難題 多措並舉促平安

  • 2022-02-11 11:18
  • 來源: 新華網

  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設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平安建設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加強係統謀劃,聚焦主業主責,創新發展理念,推動防風險、保平安、護穩定各項工作落地落實,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明確職責“夯基礎”

  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設工作堅持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

  組織架構“鏈條化”。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設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任組長,高位謀劃、全力推動,形成市、旗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的組織架構和黨委“一把手”擔本地區主責、首責、全責的社會治理體係鏈條。

  重點項目“清單化”。細化分解平安建設工作任務清單,明確職責任務、責任領導、完成時限,部署推進11類重點任務、522項具體任務,將重點工作作為主線,推動其他工作齊頭並進。

  督導調研“常態化”。採取主要領導總體調研、責任科室專題調研、旗縣區交互調研形式,常態化開展平安建設督導調研工作,及時準確掌握落實情況,總結經驗、搜尋不足、舉一反三,對反饋問題精準整改。

  強化制度“聚合力”

  堅持把制度運用作為傳導壓力的關鍵點,促進責任落地落實。

  強化制度建設。呼和浩特市平安辦建立了《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通過明確責任內容、督促檢查機制、考核評價指標、追責問責制度等,進一步強化了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意識,切實維護全市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強化制度運用。充分運用通報、約談、挂牌督辦、一票否決權制等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措施,推動平安建設工作常態化深入開展。2021年,對未落實 “以獎代補”政策的4個地區下發《限期督辦函》,對命案突出的4個地區進行集體約談,推動提升地區治安防范治理水準。

  強化工作考評。呼和浩特市平安辦建立了《呼和浩特市2021年平安建設考核評價實施辦法》,制定了8大類67項考核指標,要求各地區對標對表,對平安建設工作進度、質效逐項進行評估,推動各地平安建設工作不斷優化。

  樹立靶向“補短板”

  壓實工作責任,創新工作方法,推進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設品牌樹立。以一年強基礎、兩年見成效、三年樹品牌為目標(2021—2023年),依據治理實際,分批打造商圈綜治、社區治理、訴調對接和未成年人保護等30個平安建設亮點項目。目前,“海亮商圈綜治中心”“未成年人保護基地”“訴前調解中心”“麗苑社會治理示范社區”等一批項目已實體化運作並初顯成效。

  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堅持市、旗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組織聯動、各職能部門協同聯動,分地區、分行業、分領域的開展評選活動。此次活動將評選出5個先進地區、20個先進單位。帶動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社會治安治理基礎更加夯實。

  開展表彰激勵。市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將組織召開平安建設表彰大會,對符合條件的地區(單位)授予“呼和浩特市平安建設先進地區(單位)”獎牌,積小安聚大安,形成全民參與、共創平安的新格局。(敖英高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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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倩 李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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