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烏蘭察布市司法局壓實工作責任,不斷擴大證明事項告知承諾範圍,規範承諾辦理、加強全程監管,基本形成標準公開、預期合理、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模式。
該局組織市本級各部門全面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保留地方性法規、地方性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43項,全面清理各類無謂證明35項。加強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制定審核,整理出第一批23個執法單位推行告知承諾制的111項證明事項目錄。實行證明實現告知承諾制,從制度層面解決群眾和企業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為全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護航助力。(孫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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