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縣法院為轄區大局做好司法保障

  • 2022-03-15 09:31
  • 來源: 央廣網

  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人民法院扎實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著力抓好學習教育、查糾整改、總結提升“三個環節”,堅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工作目標,為轄區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奮力開啟司法為民全新征程。

  鑄魂揚威:堅決築牢政治忠誠

  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托縣法院陸續開展“晨讀夜學”、專題講座,組織幹警參觀紅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多措並舉推進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激發幹警工作熱情。

  為了讓法官們深切體會革命先輩的偉大奉獻精神並接受深刻的紅色教育,托縣人民法院帶領幹警們走進“多松年革命烈士紀念館”。聆聽了多松年烈士的英雄事跡,幹警們紛紛表示要傳承先輩們的革命精神,從黨的光輝歷史中汲取闊步新征程的磅薄力量,忠實履行好黨和人民賦予的使命任務。

  托縣法院綜合辦公室主任祁小平在2022年10月就要退休了,他在二十多年的法院工作中幹出了不平凡的業績。2020年春季,祁小平奮勇當先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被評為“全區法院先進個人”“青城好人”等,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托縣法院選樹祁小平為本院英雄模范。在英模事跡報告會上,祁小平面對全體與會領導和幹警們動情地説:“許黨許國30載,我沒有幹夠,真想幹到2035年,到那時我們的國家該是多麼的富強……”老驥伏櫪的雄心壯志,感染著在場的每一位幹警,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弘揚英模精神”的號召和目標,在每一名幹警心中生根發芽。

  “通過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我們真正從政治上鍛煉了隊伍、讓全院幹警重新提高認識、蕩滌心靈,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時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政治部主任張秀梅這樣總結。

  走新路子: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2021年初春時節,托克托縣四位居民大肆在樹林內用彈弓射殺樹麻雀上百只用來滿足口腹之欲,後被縣森林公安查獲。2021年8月31日,托縣法院環境資源保護法庭判處四人非法狩獵罪,同時就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進行調解並達成調解協議,由四被告人一次性繳納野生動物賠償款3.57萬元專門用于生態環境修復。

  “樹麻雀雖然看似普通,但它們作為‘三有’保護動物,對生態環境也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我們通過公開庭審,教育群眾築牢‘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更加自覺保護生態環境。”環境資源保護法庭庭長孫建華説。

  托克托縣位于呼和浩特市南部,黃河流經轄區37.5公里,是呼和浩特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重點區域。托縣法院環境資源保護法庭2016年1月獲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批復同意設立,這是內蒙古自治區首家專門的環境資源保護法庭,也是目前呼和浩特市唯一的環境資源保護法庭。

  為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品質發展的意見》,托縣法院環境保護法庭推出多項舉措,認真貫徹執行,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聯合為托縣法院環境資源保護法庭挂牌“青城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基地”,這是內蒙古自治區內黃河流域首家由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共建的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基地,為首府再添生態環境保護新“名片”。

  提質增效:蒙馬奔騰闊步向前

  2021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全區法院集中開展“蒙馬奔騰”審判執行質效提升行動。執行局重點圍繞涉民生案件,晝夜不停外出執行,周六周日堅守崗位,掀起了雷霆執行風暴。11月初,針對16件涉農民工“討薪”案,該院以“我為群眾辦實事”為出發點,安排立案庭開辟“綠色通道”,要求執行局重點速執。因該案涉及申請人數量多,且群體身份特殊、生活困難,執行局貫徹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優先執行原則,立即進行“點對點”查控、對被執行人賬戶進行凍結,同時通過走訪調查、約談被執行人、到府搜尋等多種方式,促使被執行人履行案款,使該16件執行案件僅用10天即全部快速執行到位。11月15日,托縣法院執行局向到場的農民工代表集中發放案款共計59.88萬元。

  在“蒙馬奔騰”行動的8項調度指標中,很關鍵的一項是“一審服判息訴率”。“我們認識到,提高一審服判息訴率,一方面在于加強庭後和裁判文書釋法説理,讓正義看得見、講得明;另一方面在于做好‘簡案快審、繁案精審’,讓簡單案件的當事人感受到‘快’,讓復雜案件當事人感受到‘精’,讓他們更加認可我們的審判工作。”副院長李建軍介紹。

  聚焦基層:服務保障鄉村振興

  付強是托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在五申鎮崞縣營村擔任駐村第一書記,他因地制宜為村裏引進的養雞場項目經過兩年多的建設,在2021年成功投産試運作。“養雞場計劃年産雞蛋1500噸,年銷售收入預計能達到2400萬元。既能使玉米轉化增值,又解決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另外,養雞場産出的雞糞還可以用于農田施肥,增強耕地地力。”説起養雞場,付強如數家珍。

  2021年,托縣法院還有5名幹警擔任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他們立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帶領鄉親們苦幹實幹,在不同的崗位上踐行著法院人的初心和使命。

  巡回審判同樣是助力鄉村振興的有效形式。

  2021年5月初,托縣法院綜合審判庭法官王志剛帶隊驅車來到五申鎮祝樂沁村,就原告祝樂沁村村民委員會和被告韓某排除妨害一案開展巡回審判。

  該案于2021年4月27日受理,原告祝樂沁村村民委員會曾與被告簽訂合同,載明村中一片鹽鹼地承包給被告至2021年,現原告希望按合同收回土地,而被告拒絕交回土地。

  為盡快解決糾紛,不耽誤農時,王志剛法官便來到村裏開展巡回審判。

  庭審時,村委會會議室臨時充當審判庭,許多村民旁聽。原被告雙方就案件事實、證據及訴訟請求進行了充分討論後,王志剛法官當庭作出判決,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原告按照合同約定收回土地。

  近年來,托縣法院不斷深化司法為民宗旨,以“我為群眾辦實事”為契機,發揚“馬背法庭”精神,把巡回審判車開到田間地頭,在便利當事人的同時,也積極回應了群眾的司法需求,深受群眾稱讚。(薛海軍 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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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石毅 李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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