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拉特旗:黨建引領“1+5”多元共治體系構建矛盾解紛機制

  • 2022-01-06 17:38
  • 來源: 新華網

  達拉特旗作為鄂爾多斯市人口較多、經濟相對活躍的旗區,伴隨着工業化、城鎮化、農牧業現代化、信息化加速推進,各種矛盾糾紛面寬量大、交織疊加,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大幅增多的深層次問題也日益凸顯。面對新形勢下人民群眾多元化需求、多元化訴求的新期待,達拉特旗委、政府堅持把防範化解社會矛盾作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斷總結先行先試的治理經驗,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進一步加大基層社會治理網格化、信息化、規範化建設,依託“一核”引領,“五措”並舉工作格局,構建全流程、系統化、閉環式黨建引領“1+5”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共治體系,全力打造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達拉特樣板,有效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核”引領 鑄魂聚能

  強化政治引領。旗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建強組織,壓實責任,成立了由旗委書記、旗長任“雙組長”的領導小組,下設10個專項推進組,制定《新時代三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實施方案》。旗委常委、各相關縣級領導包聯全旗蘇木鎮(街道)、嘎查村(社區),按照“管部門必須管信訪,管行業必須管穩定”的原則,形成高位引領、高位推動、層層示範、層層落實的組織體系。強化系統思維。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縱向——健全完善旗鎮村“三級聯動”的黨建引領基層治理責任體系;橫向——旗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與駐中心40多家單位黨組織共同組建黨建聯合體,為黨建引領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賦權、擴能、增效。強化品牌創建。在農村牧區、街道社區分別建立“五大引領、四級聯動、三項融合”和“大黨工委”、社區“聯合黨委”工作機制,積極開展“一居一品”和“最強黨支部”品牌創建活動,持續提升各級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

  “五措”並舉 強基賦能

  “小網格”推動“大治理”。深化基層社會治理“3+X”網格化工作,建立“一網兜底,全網相應”工作機制。在加強“黨建+網格”服務管理的同時,注重培育壯大 “X”的力量,全面打破部門條線分工,通過健全網格+政務+警務+環保+市場監管等“網格+”工作機制,實行“蘇木鎮街道吹哨、部門報到”,將公安、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涉及基層治理的39個職能部門和街道力量全部下沉到網格,優化整合部門資源,實現定人、定格、定責。增強服務意識,強化群眾觀念,實現矛盾糾紛“觸手可解”,推動95%以上矛盾糾紛問題化解在嘎查村、社區,有效避免矛盾上行。

  “智平台”調動“全響應”。推動建成“綜合信息、便民服務、分析研判、人情地物、綜合治理”五網合一的全響應、智能化市域社會治理智能綜合信息平台,實現社會治理要素一網通管、社會風險一網統防、社會治理事項一網統辦。隨着平台擴容升級,將陸續接入政法、住建、交通、信訪等部門數據信息。通過平台統一調度和APP雲端數據處理系統,構建了採集上報、核實立案、指揮派遣、處理反饋、核查結案、考核評價“六步閉環”工作流程,實現群眾訴求一鍵上傳、智慧平台在線分流、部門社區聯動處理、群眾反饋考核評價全流程管理,同時通過後&&數據分析,發現問題層層溯源,找尋原因,不斷完善和提高質量。

  “凝合力”實現“一站調”。按照“黨委領導、政府支持、綜合協調、多方參與”原則,形成了矛盾糾紛多元導入、一體受理、聯動調處局面,真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前端、解決在基層。強化“三級聯動”體系,高標準建設旗、蘇木鎮(街道)、嘎查村(社區)三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175個,建立分層遞進、有機銜接的“三個三”矛盾糾紛多元調解機制,推動層層傳導、層層落實,確保“案結事了、停訪息訴、徹底化解”。設立“信訪連鎖超市”,採取派員常駐、輪駐、隨駐等形式,整合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綜合執法等力量,配套接待大廳、調解室、心理疏導室等功能室,建立各級各類人民調解委員會184個,配備736名專業調解員,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接待、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發揮“多元調解”作用,旗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設立訴前調解、仲裁和速裁庭等12個機構,通過綜治視聯網、4K司法服務網絡和專門調解組織,對蘇木鎮(街道)上報以及平台直接受理的矛盾糾紛,進行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實現訴、調、裁一體化運作,推動形成“線上互聯互通、線下多元調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旗共受理各類糾紛2379件,調解成功2373件,涉及金額2.3億元。

  “聚民意”搭建“議事廳”。積極推進政協協商民主向基層延伸,制定印發《達拉特旗委關於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方案》,建立黨委領導、政協搭&、各方參與、服務群眾的基層協商民主新機制,創新構建多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模式。科學確定協商主體,堅持利益相關者參與協商的原則,提出“1+2+N”的組織架構,協商議事會在黨組織領導下,邀請鄉賢能人、專家學者、法律顧問、村居民代表等參與討論社會矛盾糾紛等本級職能範圍內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全局性重大事項。明確協商議事內容,堅持還權於民,重點聚焦本轄區重大公共服務堵點、群眾生産生活難點、基層社會治理焦點等問題,通過協商聽取群眾意見、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糾紛。對於經協商議事會議定、村民代表會同意實施、需要財政資金投入的項目,納入“民生微實事”辦理機制,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撬動和激發各類社會資本共同參與項目建設。

  “重督導”保障“見實效”。制定&&《達拉特旗社會矛盾糾紛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達拉特旗加強和改進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為抓嚴抓實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行動導則。做到事前明責,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預防為主、防調結合的原則,制定《達拉特旗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考評辦法》,明確考核內容、考核標準和責任單位,並設定考評分值。蘇木鎮街道和部門主要領導直接分管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堅決杜絕出現“一把手”甩手不管的現象。堅持過程督責,啟動“基層治理監督年”活動,嚴格實行工作責任追究制。強化結果應用,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納入領導幹部考核評價重要內容,不定期對矛盾糾紛調處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對專項行動中工作不力、問題集中、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的部門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在幹部使用上“不提名、不推薦、不任用”。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幹部嚴肅查處、嚴厲問責。(張偉 李梓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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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倩 李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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