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採取“事業編制企業用”方式為重點産業領域企業引進緊缺急需人才

  • 2023-06-08 17:05
  • 來源: 包頭日報

  按照《“事業編制企業用”方式引進集聚重點産業領域企業緊缺急需人才的實施辦法(試行)》(包府辦發〔2023〕78號)規定,包頭市決定採取“事業編制企業用”方式為包頭市重點産業領域企業引進緊缺急需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和條件

  (一)引進計劃:圍繞包頭市重點産業、重點項目人才需求,本次計劃為25家企業引進125人,其中碩士39人、本科86人。

  (二)引進條件: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各類人才(含各級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具體崗位情況和引才條件見《包頭市“事業編制企業用”緊缺急需人才崗位表》。

  二、引進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填寫《報名登記表》,將《報名登記表》與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學信網學歷認證或教育部留學認證、相關資格證書等崗位要求材料一併發送至用人單位電子郵箱。用人企業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確認。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21日。

  (二)面試考察。用人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自主組織實施面試測評、體檢考察,具體事宜以各引才企業解釋為準。考察結束後,等額確定擬錄用人選,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三)確定編制。包頭市人社局會同包頭市委編辦為企業引進的人才辦理人事列編手續,編制將核定到包頭市人事考試中心。

  (四)到企業工作。用人企業與引進人才簽訂《勞動合同》並安排工作崗位,引進人才在企業工作服務5年,基本服務期限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計算。同時,引進人才、企業與包頭市人事考試中心簽訂三方補充協議。

  三、政策待遇

  (一)考核管理。在企業工作期間,保留引進人才事業編制,人事檔案由編制所在單位保管,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企業和編制所在單位共同負責。服務期內由企業安排到相應崗位工作,積極搭建工作平台,注重培養使用,鼓勵支持創新創造。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崗位、晉陞或降低職位,但不得調離、借調。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作出不再留用的決定:

  1.引進人才違反企業有關規定或不能勝任工作的;

  2.引進人才不服從企業崗位安排或提前退出服務期的;

  3.引進人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情形的;

  4.其他影響繼續使用的情形。

  對企業不再留用的人員,由企業將相關情況報編制所在單位依法終止三方補充協議,編制部門收回所佔編制。

  (二)待遇發放。引進人才在企業工作期間薪酬由用人企業發放,社會保險、公積金等按照用人企業標準由企業繳納。

  (三)崗位保障。服務期內,引進人才所在企業登出工商註冊或關閉破産的,由編制所在單位報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根據其所從事專業領域調整到有接收意向的企業工作,並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四)期滿待遇。服務期滿,選擇繼續留在企業工作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申報青年創新人才項目並予以資助,同時為用人企業增設一定比例推薦名額;選擇事業單位工作的,在企業的服務年限計入工齡,工作業績可作為事業單位職稱評審、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

  政策諮詢電話:

  0472-5619253、5619252

  0472-6169073、616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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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石毅 李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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