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新華網內蒙古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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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23 10:28:03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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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呼和浩特市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將於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一類、二類、三類地區分別由1980元、1910元、1850元提高到2270元、2200元、2140元,較調整前各增長29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一類、二類、三類地區分別由20.8元、20.1元、19.5元提高到22.4元、21.7元、21.1元,較調整前各增長1.6元。呼和浩特市一類地區包括和林格爾縣、新城區、回民區、玉泉區、賽罕區5個縣區;二類地區包括土默特左旗、托克托縣、清水河縣、武川縣4個旗縣;無三類地區。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能低於月最低工資標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即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記者 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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