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呼和浩特10月30日電(記者安路蒙)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29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內蒙古自治區預算績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並將於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誌着內蒙古成為全國第二個在省級層面&&預算績效管理地方性法規的地區,實現了內蒙古績效管理工作在立法層面的新突破。
《條例》共九章44條,圍繞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設立“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績效結果應用”“績效管理監督”等專章。其中,建立事前績效評估機制,評估結果應當作為政策&&、項目入庫的必備要件;強化績效目標管理以及運行監控,財政部門對於存在嚴重問題的政策、項目應當暫緩或者停止預算撥款;強化績效評價和結果應用,各部門、各單位應當依據經批復的績效目標,對預算執行情況以及政策、項目實施效果開展績效自評,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績效管理結果反饋、問題整改、激勵約束等機制,加強績效結果應用。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鞠樹文&&,該《條例》的制定是解決現有制度約束作用不足的現實需要,推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從“軟要求”變為“硬約束”;制定《條例》是破解當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難題的迫切需求,有利於解決重投入輕管理、重支出輕績效問題,樹立“花錢必問效”的系統觀念,健全“無效必問責”的激勵約束機制;制定《條例》還是深化財政體制改革,提升財政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
為推進《條例》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還將修訂完善配套制度,及時清理廢止或調整修改現行政策制度,抓緊研究制定條例中規定還未制定的配套制度,彌補政策空白。今年,自治區本級有6個配套制度將印發執行,比如《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辦法》等制度辦法將於《條例》正式實施後印發執行。
鞠樹文&&,內蒙古將以《條例》&&為契機,全面深化零基預算改革,打破部門預算安排和資金分配的基數依賴,建立健全財政支出政策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退出機制,實施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強財政資金資源的統籌整合,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機制,優化支出結構、規範支出行為、提高支出效益,強化預算對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決策部署保障能力,為辦好自治區兩件大事,實現“闖新路、進中游”目標提供堅實財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