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創新工作舉措層層包片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 

  • 2022-07-12 11:42
  • 來源: 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為不斷強化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構建群防群治格局,阿拉善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近日創新工作舉措,進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滅火體制機制,就建立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任務、督查清單和承諾書工作機制進行了規范。

  切實加強機制建設。阿拉善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要求各旗(區)各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不斷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建立完善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機制,完善責任體係,堅決築牢責任防線,確保各項任務層層落實、全面落實、精準落實,不斷提升森林草原防滅火能力和水準。

  實行責任清單制。阿拉善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依據《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狀》《阿拉善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工作規則》《阿拉善盟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明確了成員單位和旗(區)級森防指總指揮責任清單。要求各旗(區)各部門按照上一級責任清單要求,層層分解,細化責任分工,健全完善各旗(區)政府領導幹部包旗(區)林草局、旗區林草局領導幹部包蘇木鎮、蘇木鎮領導幹部包嘎查、嘎查幹部包戶的包乾制度,填報包幹責任人名單,並逐級建檔固定,備案備查。包幹責任人和成員單位責任清單由本級森防指總指揮、蘇木(鎮)政府主要領導、嘎查黨政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

  實行任務清單制。阿拉善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從“完善指揮體係、抓好常態防控、增強防救能力、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四個方面建立了“四項二十四條”旗(區)級任務清單,同時制定了旗(區)林草局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蘇木(鎮)、嘎查任務清單,供旗(區)級及以下單位參照執行。要求包幹責任人須照單履職,在防火期內每月督查至少2次,高火險期內每月至少4次,紅色高森林火險預警時段內要駐點值守、靠前辦公。

  實行督查清單制。阿拉善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建立了盟、旗、主管部門三級森林草原防滅火督查清單制度,要求各級森防指相應建立督查組,按照統一安排部署,對各地落實責任、任務“兩張清單”情況,尤其對是否履職盡責、是否完成任務進行督查。根據督查結果,對工作不得力、責任不落實的進行警示約談、限期整改並視情通報,情節嚴重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實行承諾書制。阿拉善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制定了旗(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旗(區)林草局、蘇木(鎮)、嘎查四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承諾書模板,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可做補充完善。各級包幹責任人要嚴格按照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和督查清單要求,認真履職盡責,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並同本級指揮部,旗(區)黨委或政府(管委會),蘇木(鎮)黨委或政府,嘎查支部或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簽訂《阿拉善盟森林草原防滅火承諾書》。

  加強督導檢查。阿拉善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要求各旗(區)、各相關部門迅速建立完善森林草原防滅火“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機制,逐級完成工作機制建設,高火險期前將包幹責任人名單、責任清單以及簽字確認的《阿拉善盟森林草原防滅火承諾書》(含任務清單)逐級報備至上一級森防指辦公室。要求各旗(區)級森防指加強全面指導,層層審核,真包真管,確保高效落實。高火險期,盟森防指將派出督導組,重點督查各旗(區)“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機制執行情況。(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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