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文件
關於第二十四屆中國新聞獎 第十三屆長江韜奮獎
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新聞工作者協會,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各有關專項初評報送單位和專業新聞工作者協會,各有關中央新聞單位、新聞教研機構:
由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主辦的第二十四屆中國新聞獎、第十三屆長江韜奮獎(以下簡稱“兩獎”)評選會將於2014年8月下旬在北京舉行。
根據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2014年1月16日印發的《中國新聞獎、長江韜奮獎評選辦法》(記協發[2014]1號,以下簡稱《評選辦法》),現就2014年“兩獎”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數額
(一)中國新聞獎參評作品報送數額
各報送單位報送的報紙、通訊社、廣播、電視消息、評論、通訊與深度報道(專題)、系列(連續、組合)報道和新聞論文類參評作品報送數額見附件1。其中參評國際傳播獎項的作品,應不少於各報送單位報送數額的10%(各地記協、中國産業報協會、各專項作品報送單位和中國産業報協會以外報紙初評委員會,按不少於5%掌握)。在此基礎上,如報送單位確有較多符合“評選標準”的國際傳播獎項的好作品,可按新增不超過2件報送。
其他經專項初評報送的作品(報紙版面,廣播、電視新聞訪談、現場直播、節目編排,網絡作品,新聞專欄、攝影、漫畫等),其報送數額見各有關專項作品初評辦法。
各省(區、市)記協報送作品中,省級媒體(包括省屬都市類媒體)作品按60%掌握。
11家新聞教研機構報送作品不超過3件,其中該院校所在省(區、市)媒體刊播作品不超過1/3。
各社會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自薦和他薦方式推薦符合《評選辦法》相關規定的新聞作品和新聞工作者參加評選,推薦名額各不超過1個。
如有超額報送,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將按該報送單位申報的參評作品目錄順序,撤下排在其後的作品。
(二)長江韜奮獎參評者報送數額
人民日報社、新華社、光明日報報業集團、經濟日報報業集團、中國日報社,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記協,每個單位報送不超過1名;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報送不超過2名;中國廣播電視協會報送不超過3名;中國産業報協會報送不超過4名;中國産業報協會以外報紙初評委員會報送不超過12名,共計按不超過58名掌握。
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將繼續加強對參評作品、參評者推薦、報送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做好對參評作品、參評者相關材料的審核工作,對於明顯不符合“評選標準”和違反“評選程序”的參評作品、參評者材料要退回補充或撤銷,逾期補充或重報的將不予受理。
二、評委人選的推薦
(一)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人民日報社、新華社、光明日報報業集團、經濟日報報業集團、中國日報社、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中國産業報協會、中國新聞攝影學會、中國新聞漫畫研究會、中國報紙副刊研究會和中國産業報協會以外報紙初評委員會各1位評委人選,由這些單位領導班子(中國産業報協會會員單位以外的報社由初評委員會主任會議)按《評選辦法》規定條件推薦人選(行政級別不限),填寫《評委推薦表》(見附件5,下同),由主要領導在“推薦單位意見”欄內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中國産業報協會以外報紙初評委員會,由主任單位簽名、代章)。
(二)新聞單位編輯、記者(不擔任行政職務)評委人選,由人選所在新聞單位填寫《評委推薦表》,單位主要領導在“推薦單位意見”欄內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各地和軍隊系統新聞單位、中國産業報協會會員單位,須分別報本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記協、總政治部宣傳部、中國産業報協會審核,由審核單位主要領導在《評委推薦表》“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內簽名並加蓋審核單位公章。
(三)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記協主席或由主席委託的副主席評委人選,填寫《評委推薦表》,由記協主管領導在“推薦單位意見”欄內簽名,加蓋單位公章,並報本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審批。由審批單位主要領導在《評委推薦表》“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內簽名,並加蓋審批單位公章。
(四)專家學者評委人選,由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在評委會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監督下,從已建立的評委專家庫中上屆未出任評委的專家中抽取。
各單位推薦的評委人選須保證參加2014年8月下旬召開的定評會。請各單位於2014年5月底前將《評委推薦表》報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
如經審核發現有不符合評委條件者,取消其候選人資格,缺額不補。評委名單經中國記協領導同意後報中宣部審批,評選期間不能出席的評委只能請假,不能替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