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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及歐洲消費者保護機構17日聽取並討論了臉書、推特以及谷歌+等大型社交媒體關于遵守歐盟保護消費者規定的計劃與設想。
歐盟司法和消費者事務委員維拉·尤洛娃介紹,歐洲消費者對這些社交媒體存在詐騙資訊以及違背消費者保護法行為的投訴正不斷增加。她表示,涉事企業應在一個月內出臺落實歐盟消費者保護規定的細則,並獲得歐盟及消費者保護機構的認可,否則可能對有關企業採取強制措施。
2016年11月,歐盟消費者保護機構依據《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在歐盟委員會的協助下,對上述社交媒體進行了專業評估,並致信這些企業令其廢除消費者所抱怨的不平等條款,並停止發布誤導消費者的詐騙資訊。(記者許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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