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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否決權首次被國會推翻

2016年09月30日 07:45:30 來源: 新京報

  今年是“9·11”恐襲事件15周年,但事件帶給美國人的陰影並未消失。

  當地時間28日,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以壓倒性的票數推翻了總統奧巴馬對“允許‘9·11’受害者起訴沙特”法案的否決,這是奧巴馬任內首次出現被否決法案仍獲得強行通過的情況。

  這不僅令奧巴馬顏面大失,美國和沙特的長期以來良好的盟友關係也會受到影響,甚至有可能傷及美國在中東的反恐布局。

  奧巴馬

  法案將開啟一個“危險的先例”

  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當天先後以97比1、348比77的投票結果推翻了奧巴馬對該法案的否決。這是奧巴馬擔任總統以來首次出現其否決被推翻的情況。

  奧巴馬在得知投票結果後稱,國會推翻他對法案的否決是個錯誤,該法案將開一個“危險的先例”。白宮發言人歐內斯特則表示,這是參議院1983年推翻時任總統裏根的否決以來做出的“最令人難堪”的決定。

  “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有受害者親屬堅持認為,“基地”組織獲得來自沙特的資助,沙特政府必須就襲擊承擔責任。此外,襲擊事件的19名參與劫機者中有15人據稱為沙特人。“9·11”恐怖襲擊幸存者和遇難者親屬因此在美國法院起訴沙特政府並索賠,美國法院則以沙特政府享有主權豁免權為由駁回訴訟。沙特方面也一直否認與襲擊事件有關。

  之後他們尋求國會立法支援,民主黨和共和黨兩黨議員共同提交了法案,內容主要是允許美國本土恐怖襲擊受害者及其家屬在美國法庭起訴涉嫌支援恐怖主義的外國政府。今年5月,參議院批準該法案,9月初又在眾議院過關。

  但9月23日,奧巴馬以損害美國安全利益為由,否決了這個法案。

  起草人

  讓受害者親屬尋求正義更重要

  27日,奧巴馬致信國會領導層説,一旦該法案成為法律,將可能為其他國家通過類似法案提供理由,從而對美國軍事、外交和情報係統造成嚴重損害。

  據美國媒體今年4月報道,沙特外交大臣朱拜爾警告説,如果美國國會通過相關法案允許“9·11”事件受害者親屬通過美國法庭起訴沙特政府,沙特將拋售所持的多達7500億美元的美國國債及其他美元資産。

  美國會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今年7月公布了“9·11”恐怖襲擊事件調查報告中有關沙特與恐怖分子可能存在聯繫的絕密內容。報告解密內容指出,“9·11”事件部分劫機者在美期間曾接觸與沙特政府可能有關聯的人員,並接受後者幫助,但無法確定這些可能存在的幫助是否是後者有意為之。

  該法案主要起草人之一、民主黨參議員查爾斯·舒默表示,推翻總統的否決並不是一件輕易的事,但在“9·11”恐怖襲擊問題上,重要的是讓受害者親屬尋求正義,即使這可能引發一些“外交不適”。 綜合新華社

  ■ 焦點

  法案生效將有何影響?

  作為美國在中東地區的重要盟友,法案生效將會對兩國關係帶來負面影響。

  沙特之前就曾威脅要拋售在美資産,事實上他們也在這麼做。美國財政部的最新數據顯示,7月沙特持有的美債960億美元,比5月已經少了200億美元左右。除了金錢上的損失,美國在中東的利益,以及政策實施,也需要沙特的支援和幫助。比如美國政府最近宣布,要向伊拉克再增派600名軍人,此外,國務卿克裏也威脅在敘利亞問題上中止跟俄羅斯的對話,直致俄羅斯及敘利亞政府結束對阿勒頗地區的轟炸。很顯然,跟沙特的友誼小船翻了,對美國沒有任何好處。

  此外,正如奧巴馬所説,法案的生效還將開啟一個“危險的先例”。

  因為在現行的國際法體係當中,一國法庭是無法起訴其他主權國家的,而國際交往向來秉持著對等的原則。如果美國公民可以在本土起訴沙特這樣的主權國家,反過來其他國家的公民也可以在本國的法庭上狀告美國政府。比如巴基斯坦遭無人機轟炸無辜喪生的平民家屬可以狀告奧巴馬和美國政府,利比亞民眾也可以要求美國對該國眼下混亂的局面負責。有評論分析説,這一法案的通過無異于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宗和)

  ■ 釋疑

  何為美國總統否決權?

  美國《憲法》規定,國會通過的每一個法案,須送交總統批準簽署才能成為法律,但總統有權否決國會通過的法案。這是三權分立制度下,總統與國會互相制衡的一個重要手段。

  總統否決權分兩類:常規否決權和擱置否決權。總統行駛常規否決權後,如果國會再以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數通過,可以推翻總統的否決權,強行通過法案。擱置否決權則不能被推翻,但有時間限制。即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10天內不予簽署,而這段時間國會又處于休會時期,那麼該法案將自動失效,被默認為總統動用了擱置否決權。

  奧巴馬本月23日否決了國會通過的法案,但此時國會仍處于開會期間,奧巴馬因此只能動用常規否決權。

  在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動用否決權的是開國總統喬治·華盛頓(1792年4月5日),第一位總統否決權被國會推翻的是約翰·泰勒(1845年3月3日)。此外,美國歷史上共有10位總統從未被國會推翻過否決權,也有7位總統從未動用過否決權。

  奧巴馬任內一共動用了12次否決權,這是第一次否決權被國會推翻。他的前任小布希動用了12次,克林頓37次,老布希44次,裏根78次。美國歷史上動用否決權最多的總統是富蘭克林·羅斯福,達到635次。

  有意思的是,近兩屆美國總統多喜歡在任內後期動用否決權。如小布希在第二任期開始兩年後(2006年7月18日)才首次動用否決權,奧巴馬則在2013年才首次動用否決權。此外,小布希還是美國自1809年以來,在任期間未對國會法案動用否決權時間最長的總統。

【糾錯】 [責任編輯: 許義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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