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7日電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新聞公報
(2012年6月6日至7日,北京)
2012年6月6日至7日,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上合組織”或“本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在北京舉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納扎爾巴耶夫、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阿坦巴耶夫、俄羅斯聯邦總統普京、塔吉克共和國總統拉赫蒙、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卡裏莫夫與會。
會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主持。
上合組織秘書長伊馬納利耶夫、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以下簡稱“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主任朱曼別科夫出席了會議。
上合組織各觀察員國代表團團長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蒙古國總統額勒貝格道爾吉、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統扎爾達裏、印度共和國外交部長克裏希納,以及主席國客人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卡爾扎伊、土庫曼斯坦總統別爾德穆哈梅多夫列席會議並講話。
聯合國秘書長特別代表、聯合國中亞地區預防外交中心主任延恰,獨聯體執委會主席列別捷夫,歐亞經濟共同體秘書長曼蘇羅夫,集體安全條約組織秘書長博爾久扎也列席了會議。
元首們就當前國際和地區形勢、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以及上合組織未來發展前景交換了意見。
元首們指出,上合組織的成立與發展,有力地促進了區域合作,增強了睦鄰友好與互信,開創了上合組織成員國和諧共存的局面。
成員國對本組織工作的評價,對進一步完善務實合作的立場和方法已寫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關于構建持久和平、共同繁榮地區的宣言》。宣言中還寫入了成員國關于建立公正、民主、多極化的新型世界格局並據此來發展國家之間關係的共同主張,謀求建立不可分割的世界安全空間的決心,走符合本國國情的創新和可持續發展道路並以自身發展促進世界進步的願望,以及為此而開展國際合作的具體措施。
元首們批準了《上海合作組織中期發展戰略規劃》,指出上合組織是開放和諧的區域合作組織,制度基礎順暢有效,組織機構穩定運作,有助于深化成員國睦鄰友好和共同繁榮。
元首們聽取並批準了上合組織秘書長關于本組織工作的報告和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關于地區反恐怖機構工作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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