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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包代罰?治揚塵不力被通報 "支部委員"卻變成了"副書記"
2017-12-06 15:24:02 來源: 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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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治揚塵不力被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 新鄭紀委通報被問責人員疑“頂包代罰”

  一直以來,河南鄭州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壓力巨大,今年以來,鄭州市共查處相關職能部門移交的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追究案件線索38起,問責處理101人。而就在不久前曝光的鄭州市下轄新鄭市紀委針對一起因大氣污染防治不力的處分卻引來了不少質疑,通報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的人被指為“頂包代罰”,通報中被追責的副書記職務不存在。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11月28日,記者從河南新鄭市紀委了解到,針對該情況,該市已成立調查組,對此進行了調查,發現此前通報中被追責人員的職務確實存在問題,並對相關責任人做出相應的處分。

  爆料: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線索 問責被指“頂包代罰”

  從去年以來,為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鄭州市加強了督導問責,今年以來,鄭州市共查處相關職能部門移交的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追究案件線索38起,問責處理101人,其中包括縣處級3人,科級47人,科級以下51人。

  據悉,鄭州市紀檢監察部門也對因大氣污染防治不力而受到問責的一些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而不久前新鄭市紀委的一則通報卻引起了質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記者了解到,引起關注和質疑是不久前由新鄭市紀委印發的《關于中央環保督查組發現新鄭市大氣污染問題責任追究情況的通報》。知情人士向記者提供了這則通報的影印件,通報印發日起為 2017年5月27日,並蓋有新鄭市紀委的公章。

  通報稱,截止目前新鄭市共查處相關職能部門移交的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追究案件線索2起,黨政紀處分3人,其中黨紀處分1人,政紀處分2人。據悉,查處的兩起案件線索之一的是新鄭市龍湖鎮王許村揚塵問題。通報稱:“中央環保督查組在新鄭市督查期間,發現龍湖鎮王許村一處無名工地(新鄭G3001西南繞城高速),存在黃土裸露覆蓋不完全,橙色預警期間該工地正在進行土石方作業問題。該工地在鄭州市第三督導組檢查期間仍未整改。龍湖鎮王許村支部副書記王先鋒負責本村揚塵治理工作,在鄭州市、新鄭市督導組多次督辦情況下管控不力,導致工地在預警期間違規施工被中央環保督查組發現並通報。2017年2月21日,中共新鄭市龍湖鎮委員會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罰條例》,給予王先鋒黨內警告處分。”

  “我們是最近才看到這則通報的,通報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的王先鋒並不是王許村的村支部副書記,”王許村一位村民告訴記者,追責的對象應該是王旭村支部負責人王某民,而王王先鋒是代為受罰。

  調查:紀委通報中受到處分的“村委副書記”名不副實

  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過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推動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而對典型案例的曝光成為了最直接的體現,在各級紀委的通報中,內容及措辭都是非常嚴謹的。新鄭市紀委的上述通報是否真的存在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的“王許村村委副書記王先鋒”職務是否存在問題,又是否真的是代為受罰呢?

  對此,記者也來到新鄭市龍湖鎮王許村進行了走訪,記者隨機詢問了多位王許村村民,得到的答復均是未聽説王先鋒擔任該村黨支部副書記。隨後,王許村的村委委員也向記者證實,王許村從未召開村委會宣布過王先鋒擔任王許村黨支部副書記。

  “新鄭市紀委的通報我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之前在村委換屆的時候,王先鋒並沒有被選上村委委員,咋就突然成了村裏的副書記呢?”該村一位不願具名的村委委員稱,新鄭市紀委的通報顯示,在今年2月份就對“王許村支部副書記王先鋒”進行黨內警告處分了,但一直到現在也從未有任何人前來宣布王先鋒擔任王許村支部副書記一事,而新鄭市紀委的這則通報他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

  對于此事,龍湖鎮政府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王先鋒確實並非是王許村支部副書記,應該進行問責的應該是王許村黨支部王志民,王先鋒確實是代為受罰。“王志民之前受到過處分,還沒到期裏,所以處分給了王先鋒。”

  關注:通報確有問題 紀委成立調查組

  王先鋒並非是王許村支部副書記,一向嚴謹的紀委通報中為何會稱其為王許村支部副書記,其又是否真的是頂包代為受罰呢?對此,新鄭市紀委回應稱,此前通報中被追責人員的職務確實存在問題,發現後紀委方面也成立調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分。而對于問責人員和此前的錯誤通報是否改正,其表示需要進一步核實後才能答復。

  11月28日,記者從新鄭市紀委了解到,上述通報確實為新鄭市紀委發出,而具體做出處分問責的是龍湖鎮黨委,發現問題後,紀委成立調查組,對負責核查上報該追責通報的龍湖鎮紀檢幹部等有關人員進行了調查問話,最後對造成錯誤通報的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處分。

  造成錯誤通報被處分的責任人是誰?有無文件?此前的錯誤通報又是否改正?新鄭市紀委辦公室人工作人員答復記者稱,處理是絕對處理了,至于處理的誰,有沒有出文件還需向領導匯報後才能答復。錯誤通報是否改正,待進一步核實後向記者回復。

  具體處分情況是龍湖鎮黨委上報給新鄭市紀委的,龍湖鎮對此情況是否了解?新鄭市龍湖鎮紀委書記呂旭卿接受了記者採訪,他坦言此前的通報確實存在問題,而由于自己工作的疏忽未核實清楚被追責的職務,自己也受到上級紀檢部門的了處分。

  呂敘卿表示,錯誤通報中受到處分的王先鋒確非村委副書記,而是黨支部委員。“我剛接手紀檢工作,不是太熟練,從這次錯誤中,我學到了很多東西,也受到了不少教育。”

  呂敘卿告訴,因此受到紀律處分的並非其個人,還有龍湖鎮多名幹部,但對于錯誤通報是否改正,其表示,被追責的人不錯,僅職務存問題,是否改正鎮紀委也不太掌握。需進一步了解後才能明確。

  聚焦:“問責”之後問題再犯 村裏一建築工地依然“黃土裸露”

  根據新鄭市紀委的上述通報,問責源于中央環保督查組此前在新鄭市督查期間,發現龍湖鎮王許村一處無名工地存在黃土裸露覆蓋不完全的情況。而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王許村內一處更大的建築工地目前依然是大面積的“黃土裸露”,現場記者看到多排“別墅”式建築主體已經完工,但卻看不到任何的防塵措施,並且目前依然是在施工當中。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6年鄭州市就出臺了最嚴格的施工規定,要求所有建築工地施行必須達到“6個100%”:即施工工地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衝洗、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未達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而從現場情況來看,位于王許村內的這處建築工地顯然未達到要求。據悉,就在不久前鄭州市印發了《鄭州市2017年進一步降低PM10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再次明確對施工中存在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揚塵污染嚴重的工地,將實施“一票停工”,限期整改。對此,記者很是疑惑,這處工地為何卻不受“監管”呢?

  通過向相關部門進行核實,記者得知這處“黃土裸露”的工地是村裏的“安置房項目”,但令人感到疑惑的是相關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卻都沒有。2017年已至年末,根據年初時河南省給鄭州市定下的目標,今年鄭州市的優良天數要達到189天,並且空氣品質要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中退出後十名。而緊鄰鄭州市區的新鄭龍湖鎮王許村,其這處黃土裸露的工地雖是鄭州數千個工地中的一個,但其暴露出的問題,不得不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記者 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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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樵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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