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祁連山環境問題通報後地方生態法規“大清理”
2017-12-04 17:15:27 來源: 新華網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新華社北京12月4日電(記者楊維漢、陳菲)記者4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獲悉,中辦、國辦對祁連山生態環境問題通報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職責,對出現故意放水、降低標準、管控不嚴等問題的生態領域地方性法規進行專項審查研究,積極推動各地進行全面清理。

  截至目前,有21個省區市及部分設區的市在內,已修改相關地方性法規26件,擬修改或廢止384件。

  今年7月,兩辦就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向社會通報,指出地方立法層面為破壞生態行為“放水”。其中,《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將國務院公布實施的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的10類活動縮減為3類,而這3類都是近年來發生頻次少、基本已得到控制的事項,其他7類恰恰是頻繁發生且對生態環境破壞明顯的事項。

  通報發布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立即啟動了專項審查研究。初步統計顯示,專門規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共49件,其中既有省級地方性法規,也有市級地方性法規,還有自治地方的單行條例,涉及地方多、范圍廣。

  “通過審查發現,其中有36件地方性法規存在與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相關規定不一致的問題。”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梁鷹説,有的地方對10類禁止性活動完全沒有作出規定,或對絕大多數活動未作禁止性規定,有的地方規定表述含糊,打“擦邊球”,遺漏了個別禁止性活動。

  今年9月,法工委向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發函,要求凡是涉及生態環保方面的地方性法規,都要對照上位法,對故意放水、降低標準、管控不嚴等規定進行清理。截至目前,法工委陸續收到北京、天津、吉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西、海南、重慶、貴州、西藏、陜西、青海、寧夏等地方自查和清理的情況反饋。

  其中,天津已經通過“打包修改”方式,對2件法規進行修改。寧夏已修改1件法規。北京對7件發現存在問題的法規,擬于2018年3月提請地方立法機關修改。山東擬對30多件需要清理的省級法規、48件設區的市法規進行修改、廢止。海南、重慶等多地也都將存在問題的法規列入2018年立法計劃或規劃,作出修改或廢止的處理。

  “通過啟動專項審查,積極推進地方生態領域法規的全面清理,發現並糾正一批不符合上位法規定和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問題,切實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推動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梁鷹説。

+1
【糾錯】 責任編輯: 張樵蘇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航拍冬日洪澤湖濕地
航拍冬日洪澤湖濕地
南國紅楓正迷人
南國紅楓正迷人
互聯網之光博覽會在烏鎮開幕
互聯網之光博覽會在烏鎮開幕
玩趣味遊戲 學交通安全
玩趣味遊戲 學交通安全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5701122056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