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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大病眾籌摻假,誰來擔責?
2017-12-03 08:27:42 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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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個“蘇州小夥”發布的帖子在網上流傳,其稱自己家境貧寒,母親左右胸均被查出乳腺癌,並曬出病歷單,希望通過“輕松籌”眾籌30萬元給母親治病。帖子上線兩天後,籌得近2萬元善款,但為他母親治療的醫院醫生怒斥他陳述的病情與事實不符,其母實際只有單側乳腺癌,而且除去醫保報銷費用,他們需要自費的醫藥費僅有6800元。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

  這些不時“現身”網絡的大病眾籌,在法律上屬于慈善募捐嗎?一旦出現虛假眾籌,誰來擔責?政府部門如何監管?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個人求助還是慈善募捐?

  當大病、重病不期而至的時候,許多人都面臨著精神與經濟的雙重壓力。此時,互聯網大病眾籌平臺就成為很多貧困患者及其家人的“救命稻草”。2016年8月,民政部公示首批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資訊平臺遴選結果,“輕松籌”、螞蟻金服公益平臺、京東公益等13家平臺入選。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蘇州小夥”發起大病眾籌是個人求助行為,但這個大病眾籌項目一旦在“輕松籌”平臺上線,就屬于慈善法規范的慈善募捐活動。“民政部批準的13家互聯網募捐資訊平臺屬于慈善組織,所以眾籌資訊一經發布,這個大病眾籌就由個人求助行為轉化為慈善組織的募捐行為。”

  個人求助是指為本人、為自己的家庭成員或者自己的近親屬,向他人或社會求助。根據慈善法規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組織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財産的活動。王振耀指出,慈善法不允許慈善組織以外的組織進行慈善募捐。目前我國法律沒有禁止個人求助行為,但通過慈善組織發起的大病眾籌受慈善法約束。

  大病眾籌摻假,網絡平臺有責任嗎?

  “輕松籌”大病救助項目負責人于亮告訴記者,平臺會在申請人發起眾籌時對其進行身份資訊審核和病情病歷審核,平臺在審核“蘇州小夥”的眾籌項目過程中,發現其描述的病情與病歷不符,遂要求他將眾籌額度降低到10萬元以下。而針對醫院醫生質疑的“自費僅需6800元”,于亮解釋,乳腺癌的病情比較復雜,病人手術後的情況不盡相同,即便病人康復,後期也需要一些自付費藥物和後續檢查治療。

  根據慈善法規定,慈善組織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資訊公開義務。慈善資訊公開應當真實、完整、及時,不得有虛假記載和誤導性陳述。王振耀認為,如果平臺沒有盡到審核責任,發布了虛假大病眾籌項目,就須承擔連帶責任。

  京師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淩霄表示,根據我國《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向上網用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並保證所提供的資訊內容合法。因此“輕松籌”作為第三方網絡資訊服務的提供者和眾籌平臺,應當對籌款發起人以及發起事項進行一定程度的審查,並嚴格監督款項收支及資金去向,否則有可能承擔相關連帶或次要責任。

  同時,張淩霄認為,“蘇州小夥”在個人求助中如果確實誇大其辭、隱瞞真相,可能涉嫌騙捐,“通過虛構資訊騙取捐助者捐款達到一定數額,即符合詐騙罪情形,就可能面臨刑事制裁。”他提醒,根據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産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因此,“在籌款項目結束之前,捐助者可以要求撤銷捐贈。”

  如何有效防范虛假網絡大病眾籌?

  通過查閱以往媒體曝光的虛假大病眾籌事件,記者發現,在實際操作中,更多的虛假大病眾籌項目並不是完全虛假,而是半真半假,“患病是真、缺錢是假”,患者家裏明明有錢,卻要通過眾籌的方式獲得醫療費。

  在“輕松籌”平臺上發布大病眾籌項目,只要項目一經發起,公眾就可以進行捐款。而資質審核伴隨項目發起同步啟動,最終只有通過資質審核,申請人才能拿到眾籌款。

  如何有效防范虛假網絡大病眾籌?王振耀建議,平臺應在眾籌項目發布前對其進行充分審核,以免發布虛假眾籌資訊對捐助者造成情感傷害,同時可以要求大病眾籌申請人簽署保證書,保證申請情況屬實。除此之外,平臺還應提醒申請人如果其發布虛假資訊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張淩霄表示,目前我國對于互聯網大病眾籌的監管還不完善,相關部門有必要盡快對其進行規范。(劉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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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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