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日電 題:領導幹部離任審計新規來了!過沒過“生態關”“衛星”説了算!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陳俊 彭源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明確從2018年起,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由試點階段進入全面推開階段。審計新規落地,標誌著一項全新的、經常性的審計制度正式建立。
摸清自然資源“家底” 離任審計有據可依
日前,武漢市採用衛星遙感影像對比分析土地、水利、森林、大氣品質變化,運用無人機技術設備查看湖泊、河流全貌和無法涉足的細節,出動大氣品質、水環境應急監測車對企業排污、湖泊水質等進行現場抽檢。
不獨武漢,整個湖北都行動起來,普查摸清自然資源“家底”。湖北省測繪地理資訊局副局長何保國表示,普查掌握了湖北省地理國情“家底”,建成了普查數據庫係統,數據之大、要素之多、精度之高前所未有。
山東膠州專門成立自然資源資産審計中心,將衛星圖像法、成本逼近法、水準儀、紫外線分光光度計等30余項現代技術首次應用于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
此項審計工作不僅運用查賬、對圖、核表、實地勘查等傳統審計方法,還將利用衛星影像、遙感測繪、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從而準確掌握自然資源資産變化情況。
當前,覆蓋全國的地形數據庫、遙感衛星圖像數據庫、土地和林業等資源網上審批庫已相繼建立。自然資源資産和生態環境的數量品質變化情況,或者叫多了、少了,好了、差了,在這些現代高科技下一目了然。
《規定》明確,該項審計內容主要包括領導幹部貫徹執行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遵守自然資源資産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資産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徵管用和項目建設運作情況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審計研究室主任汪德華認為,自然資源資産保護和增值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建設美麗中國、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礎環節。全面推開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是審計服務于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服務于現代化國家治理體係的體現,是大勢所趨。
堅持“問題導向” 在“碰硬”上下功夫
兩辦此次出臺的《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規定(試行)》,是對2015年《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方案》的延伸。據了解,截至今年10月,全國審計機關共實施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項目827個,涉及被審計領導幹部1210人。
2015年在湖南省婁底市實施了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2016年組織在河北省、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等40個地區開展了審計試點;2017年上半年又組織對山西等9省(市)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幹部進行了審計試點。
審計試點連續圍繞“審什麼、怎麼審、如何進行評價”進行了積極探索和經驗總結。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表示,審計試點堅持“問題導向”,重點探索揭示自然資源資産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並積極探索符合實際的有效組織形式,形成了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做法。
記者採訪了解到,自2014年武漢市率先在湖北省試點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審計以來,目前已有20多名幹部被問責追責和追究刑事責任,其中8人因生活污水收集係統建設推進不力被撤職處分。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認為,目前,我國已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環保法律體係,但目前環境保護法執法對象大都針對企業和個人,而對官員在生態環境保護的失職、瀆職上追責問責力度還不夠。事實證明,一些“雨過地皮濕”的問責不僅沒有起到警醒作用,反而産生邊強調邊破壞的“破窗效應”。
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規定的出臺就是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在“碰硬”上下功夫,對于在環保領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領導幹部嚴肅追究紀律責任,存在利益輸送、貪污腐化的,一律依法嚴懲。
部門聯動打好“生態牌” 數據共用算好“生態賬”
全面推開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無法回避的一個問題是,山水林田湖草由不同部門主管,審計機關能否及時、準確拿到相關數據尤為重要。就算拿到數據,基層審計人員是否具備相應專業能力作出客觀評判也值得關注。
對此,《規定》明確表示,國務院及地方各級政府負有自然資源資産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工作部門應當加強部門聯動,盡快建立自然資源資産數據共用平臺,並向審計機關開放,為審計提供專業支援和制度保障,支援、配合審計機關開展審計。
記者基層採訪調研發現,在當前的審計過程中,一些基層幹部也遇到一些困惑,當前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還未完成實物量向價值量的轉換,一些物品缺乏參考價格。比如,林木資源的統計中,榆樹、楊樹都可以參考市場交易價格定價,但是對于一些稀有樹種,因為沒有市場交易行為,所以難以定價。
內蒙古審計廳資源環境審計處處長李慧敏認為,下階段可以建立全國統一的資源價值量調查方法,相關部門需制定出臺一套可操作性強、可動態調整的定價方法,指導各地區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的編制工作,利用不同係數進行定價,能夠把不同資源加在一起,並可將這些資源進行橫向對比。
專家建議,除了加強部門聯動,政府還可考慮綜合利用來自科研院所等單位的專業人士共同參與相關審計項目,把這項審計做精做實,督促協助領導幹部在任期內打好“生態牌”、算好“生態賬”。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規定(試行)》
領導要離任 先過“生態關”——解讀《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規定(試行)》
審計署負責人就《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規定(試行)》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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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規定(試行)》
2017年6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了《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2017-11-28 19: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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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要離任 先過“生態關”——解讀《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規定(試行)》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文,明確從2018年起,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由試點階段進入全面推開階段,這標誌著一項全新的、經常性的審計制度正式建立。2017-11-29 16: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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