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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取消63名“高考移民”報名資格 對條件進行細化
2017-11-21 07:54:32 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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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今天確認,63名“高考移民”考生被該院終止2018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另有362名通過購房落戶取得福建戶籍的考生的高考報名資格還在進一步復核中。

  由于近兩年來福建高考錄取分數線比周邊省份低,且《福建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規定“具有福建省戶籍的人員”即有資格參加高考,于是網上出現了“上名牌大學,辦福建戶口”“助力高考,首選福建,直降100分”等內容的廣告,一些外省人選擇在福建的縣城通過低價購買小戶型住房辦理當地戶口以獲得參加福建高考的資格。

  此舉引起了福建部分學生家長的警覺,近期他們通過多種途徑反映“高考移民”問題,呼吁政府出臺政策制止買房落戶的“高考移民”現象。

  福建省2018年普通高考報名日前結束。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通報稱,“在省、地、縣招生考試部門的嚴密監控下,我省已發現有異常情況的省外考生武夷山市224人、羅源縣95人、清流縣74人、永安市29人、寧化縣3人。在資格審查過程中,我院發現武夷山市報名情況出現較大異常,即派人前往該市現場核查,發現上述224人中,除161人為購房落戶取得當地戶籍外,還有63人為中介夥同個別民辦高職院校通過不當手段獲取落集體戶資格。對于這63人,我院已終止其高考報名資格,並報有關部門追究涉事單位、當事人責任。”

  為防止“高考移民”鑽政策空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對原先較為籠統的高考報名條件進行了細化和限定。該院今天宣布,對于購房落戶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否則一律不予報名參加2018年普通高考:一是戶籍遷入福建省須滿1年及以上(從2017年7月1日計起,下同),二是學籍轉入福建省並在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須滿1年及以上,三是家長具有福建省合法穩定職業、穩定住所、連續社保繳納須滿1年及以上。

  一些家長對此仍心存疑慮,他們希望將上述3個條件的年限從1年改為兩年。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表示,為堅決杜絕“高考移民”現象,對于中介機構有組織地進行“高考移民”的違規行為的,有關部門將對其依法嚴肅處理;對于民辦學校有組織地進行“高考移民”的違規行為的,教育主管部門將對其進行嚴肅懲處;若有公職人員在戶口、學籍問題上把關不嚴、監管不力,涉嫌利益輸送的,將依法追究責任。(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 陳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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