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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婦聲音”申遺受阻 不影響民間索賠
2017-11-03 16:22:31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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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增。

  1994年在北京召開的對日民間索賠新聞發布會,右一為“慰安婦”受害者李秀梅。右三為童增。

  新京報記者對話“中國民間對日索賠第一人”童增,已組織侵華日軍受害者向國內多個法院提起訴訟

  10月30日,由中、韓等8個國家和地區的多個民間團體聯合提出的“‘慰安婦’的聲音”項目,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延期決定項目,並予以否決性擱置。這意味著該項目沒有入圍聯合國《世界記憶名錄》名單。由于《世界記憶名錄》屬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物質文化遺産項目的一部分,這也意味著“涉慰安婦”項目申遺再度失利。

  “慰安婦”一詞再次走進公眾視野。此次申遺項目中方首席專家蘇智良告訴新京報記者,由于歷史較久,很多文件保存狀況很差,本身已經非常破爛。之所以要進行申報,是想引起各方關注,從而能夠完善歷史資料的保護條件,因為文件材料是不可再生的,必須充分重視。

  盡管申遺受阻,但在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會長童增看來,這並不影響日軍侵略戰爭罪證的固定工作。童增被外界稱作“中國民間對日索賠第一人”。已經從事對日侵略索賠工作27年。童增表示,多年的經歷表明,日本已經從法律上承認了一些被歷史淹沒、甚至試圖掩蓋的罪行。而類似申遺、索賠工作的進行,更重要的意義是不讓後人忘記那段歷史。

  目前,童增正著手組織侵華日軍受害者向國內多個法院提起對日索賠訴訟。

  4批中國大陸慰安婦訴訟全部敗訴

  新京報:有關慰安婦受害者的索賠,具體做了哪些工作?

  童增:1992年8月7日,我到北京日本駐華大使館,將7名“慰安婦”共12頁紙的索賠材料交給了日本大使館二秘光岡先生,他寫了一張收到“中國慰安婦”索賠材料的收條,這些“中國慰安婦”最早向日本索賠的材料裏,有李秀梅、張先兔兩位老人,她們也是電影《二十二》中的其中兩位。

  1994年開始,李秀梅、張先兔、黃有良等大部分“慰安婦”均委託了以日本律師小野寺利孝為首的日本律師團起訴日本政府。經過12年,先後有4批中國大陸的“慰安婦”加入訴訟,最後都敗訴了。

  新京報:這些年來,中國人在日本起訴戰爭索賠産生了什麼影響?

  童增:中國要求日本道歉賠償是90年代初期,這對韓國民間有很大影響。1994年在日本進行訴訟,也推動了韓國在這方面工作的開展。韓國現在的慰安婦問題越來越受關注。

  而我們的索賠行為,也引發了很多日本人的關注。1994年,我們請日本律師去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回去之後就帶我們打官司。在日本,先後有300多名日本律師幫助過我們打官司,另外還包括各種社團。特別是在代理慰安婦的案子時,223個日本律師在判決書上簽字表示支援我們。

  新京報:以您的身份,前往日本順利嗎?

  童增:不太順利,我只在2003年去過一次,當時日本法院讓我去為勞工出庭作證,是日本律師幫助我們的。

  “受害者曾經以為無權索賠”

  新京報:對日索賠之前,您做了什麼工作?

  童增:我之前在報紙上看過德國二戰戰爭賠償的事情,就聯想到國內侵華日軍受害者,後來通過查閱資料,發現中國雖然在1972年放棄了戰爭賠償,但是保留了民間賠償。當時我寫了一份《萬言書》,提出把兩種賠償分開討論。1991年兩會期間,我到北京的很多賓館找人大代表,看到佩戴胸牌的,就跟他們講。1991年開始,做了十多個提案,1992年由貴州團和安徽團提出兩個議案,之後引發了關注,很多媒體開始報道。

  新京報:媒體的報道産生了什麼影響?

  童增:很多受害者到北京來找我,也有打電話寫信的,他們曾經以為自己無權索賠。1994年,我委託了幾個律師,一起去日本打官司,告日本的政府和戰爭期間施暴的企業。一直到2007年,日本的最高法院判定敗訴。這些案子情況不太一樣,有的案子一審勝了二審敗了,有的是一審敗訴二審勝訴,但最終都是敗訴。唯一慶幸的是,日本法院承認了很多暴行,但是堅決不給賠償。

  新京報:從事對日民間索賠27年,困難有哪些?

  童增:最大的困難是時效問題,因為中日政府間1972年簽訂協議放棄戰爭賠償,到1992年這個問題重新提出來,中間有20年,有人認為已經過了追訴期。但日本律師就並不這麼認為。按照日本的法律,如果當事人不知道有追訴的權利,那麼這個追訴權是依然有效的。1992年我的《萬言書》發表之後,這些受害者才知道自己有權利索賠。

  時間久遠,很多受害者去世了,所以去日本打官司的只是受害者的冰山一角,但我們找到的都是非常典型的受害者案例。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駁回了我們之前的全部訴訟,包括對政府和公司的所有訴訟。這一結果相當于民間對日經濟索賠這一部分的失敗。

  “關注勞工索賠主要針對日本公司”

  新京報:你代理的案件哪些印象比較深?

  童增:當時在金陵大學有個女學生,被日軍強暴了,懷了孕還被捅了36刀,最後流産。日本人都以為她死了,但最後她被一個牧師救了,還拍了幾秒鐘的短片。這是確鑿的受害者,日本法院沒辦法不承認。

  還有一個中國勞工,被日軍迫害之後,跑到北海道的深山老林,呆了13年。1958年,他被當地人發現,之後被送回中國,後來我們就去日本起訴。

  還有一個731部隊受害者,他父親被日本人抓走了,後來起訴時,當時抓他父親的日本憲兵也出庭作了證。

  除此之外,還有好多受害人沒有後代,也有的已經去世了。所以從這一點來看,受害者對日索賠的意義遠不止經濟賠償。

  新京報:2007年日本高院駁回全部訴訟之後,您現在做哪些相關工作?

  童增:後來我主要關注勞工索賠這塊,主要針對日本公司。去年6月1日,日本三菱公司已經謝罪了,向每位受害者支付10萬元人民幣,並承諾出資為受害者在日本修建紀念碑。

  現在我主要幫助中國受害勞工在中國對日本公司進行索賠。目前的三個案子已經在北京、河北唐山、河南新鄉立案,目前還在審理當中,由于年代久,又是涉及國際法等問題,因此相關審理過程比較緩慢。

  新京報:在中國起訴日本公司之前有成功案例嗎?

  童增:中威船案1991年立案,在上海海事法院,2007年勝訴。2009年二審勝訴,2014年強制執行。日本三井公司已經賠了。

  新京報:在國內起訴,即便判了,執行有難度嗎?

  童增:目前,慰安婦案件在山西法院起訴,南京大屠殺受害者還找到了南京的法院,還沒有立案。訴求一般都是要求日本政府、企業謝罪,要進行賠償。

  在中國法院起訴主要是因為那些事情都發生在中國,按照國際法和國內相關法律,在國內索賠是有法律依據的。韓國、美國等國放棄了戰爭賠償和個人賠償,只有中國是保留的,這點給了我們很大的支援。

  我今年正在研究判後執行的方案,現在社會支援比較多,我們有信心打贏官司。我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把這些事解決掉,不要留給下一代。我們已經屬于第三代第四代,這個問題不能再拖。(採寫/新京報記者 曾金秋   圖片/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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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李海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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