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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
2017-08-17 11:44:2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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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

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

國辦發〔2017〕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物流業貫穿一二三産業,銜接生産與消費,涉及領域廣、發展潛力大、帶動作用強。推動物流降本增效對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提升國民經濟整體運作效率具有重要意義。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決策部署,為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著力營造物流業良好發展環境,提升物流業發展水準,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物流運營主體活力

  (一)優化道路運輸通行管理。2017年年內實現跨省大件運輸並聯許可全國聯網,由起運地省份統一受理,沿途省份限時並聯審批,一地辦證、全線通行。參照國際規則,優化部分低危氣體道路運輸管理,促進安全便利運輸。(交通運輸部負責)完善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管理政策,統籌優化交通安全和通行管控措施。鼓勵商貿、物流企業協同開展共同配送、夜間配送。(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負責)

  (二)規范公路貨運執法行為。推動依托公路超限檢測站,由交通部門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單獨實施處罰記分的治超聯合執法模式常態化、制度化,避免重復罰款,並盡快制定可操作的實施方案,在全國范圍內強化督促落實。原則上所有對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現場檢查處罰一律引導至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公路超限檢測站進行,貨車應主動配合進站接受檢查。各地公路超限檢測站設置要科學合理,符合治理工作實際。(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公路貨運罰款按照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的有關規定繳入國庫,落實罰繳分離。(財政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負責)依據法律法規,抓緊制定公路貨運處罰事項清單,明確處罰標準並向社會公布。嚴格落實重點貨運源頭監管、“一超四罰”依法追責、高速公路入口稱重勸返等措施。嚴格貨運車輛執法程式,執法人員現場執法時須持合法證件和執法監督設備。(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各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公路貨運執法財政經費保障機制。(財政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完善全國公路執法監督舉報平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負責)

  (三)完善道路貨運證照考核和車輛相關檢驗檢測制度。進一步完善道路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與信用管理制度,運用信息化手段推進違法失信計分與處理,積極推進年審結果簽注網上辦理和網上查詢,在部分省份探索實行車輛道路運輸證異地年審。(交通運輸部負責)2017年年內將貨運車輛年檢(安全技術檢驗)和年審(綜合性能檢測)依據法律法規進行合並,並允許普通道路貨運車輛異地辦理,減輕檢驗檢測費用負擔。(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會同質檢總局負責)

  (四)精簡快遞企業分支機構、末端網點備案手續。指導地方開展快遞領域工商登記“一照多址”改革。(工商總局、國家郵政局負責)進一步簡化快遞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備案手續,完善末端網點備案制度。嚴格落實快遞業務員職業技能確認與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脫鉤政策。(國家郵政局負責)

  (五)深化貨運通關改革。2017年年內實現全國通關一體化,將貨物通關時間壓縮三分之一。加快制定和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實現一點接入、共用共用、免費申報。(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負責)

  二、加大降稅清費力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六)完善物流領域相關稅收政策。結合增值稅立法,統籌研究統一物流各環節增值稅稅率。加大工作力度,2017年年內完善交通運輸業個體納稅人異地代開增值稅發票管理制度。全面落實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徵收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

  (七)科學合理確定車輛通行收費水準。選擇部分高速公路開展分時段差異化收費試點。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對使用電子不停車收費係統(ETC)非現金支付卡並符合相關要求的貨運車輛給予適當通行費優惠。嚴格做好甘肅、青海、內蒙古、寧夏四省(區)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工作。落實好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八)做好收費公路通行費營改增相關工作。2017年年內出臺完善收費公路通行費營改增工作實施方案,年底前建成全國統一的收費公路通行費發票服務平臺,完成部、省兩級高速公路聯網收費係統改造,推進稅務係統與公路收費係統對接,依托平臺開具高速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財政部負責)

  (九)加強物流領域收費清理。開展物流領域收費專項檢查,著力解決“亂收費、亂罰款”等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負責)全面嚴格落實取消營運車輛二級維護強制性檢測政策。(交通運輸部負責)完善港口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拖輪計費方式,修訂發布《港口收費計費辦法》。(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清理規范鐵路運輸企業收取的雜費、專用線代運營代維護費用、企業自備車檢修費用等,以及地方政府附加收費、專用線産權或經營單位收費、與鐵路運輸密切相關的短駁等兩端收費。(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強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建設,提升物流綜合服務能力

  (十)加強對物流發展的規劃和用地支援。研究制定指導意見,進一步發揮城鄉規劃對物流業發展的支援和保障作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中綜合考慮物流發展用地,統籌安排物流及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選址和布局,在綜合交通樞紐、産業集聚區等物流集散地布局和完善一批物流園區、配送中心等,確保規劃和物流用地落實,禁止隨意變更。對納入國家和省級示范的物流園區新增物流倉儲用地給予重點保障。鼓勵通過“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等多種方式向物流企業供應土地。對利用工業企業舊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資源建設物流設施或提供物流服務,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租賃的,經批準可採取協議方式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各地要研究建立重點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審批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各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

  (十一)布局和完善一批國家級物流樞紐。加強與交通基礎設施配套銜接的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結合編制國家級物流樞紐布局和建設規劃,布局和完善一批具有多式聯運功能、支撐保障區域和産業經濟發展的綜合物流樞紐,並在規劃和用地上給予重點保障。(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負責)

  (十二)加強重要節點集疏運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安全監管要求,加強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銜接。統籌利用車購稅等相關資金支援港口集疏運鐵路、公路建設,暢通港站樞紐“微迴圈”。(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財政部、中國民航局、國家鐵路局、國家郵政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提升鐵路物流服務水準。著力推進鐵路貨運市場化改革,發揮鐵路長距離幹線運輸優勢,進一步提高鐵路貨運量佔全國貨運總量的比重。探索發展高鐵快運物流,支援高鐵、快遞聯動發展。支援鐵路運輸企業與港口、園區、大型制造企業、物流企業等開展合資合作,按需開行貨物列車。加快一級和二級鐵路物流基地建設,重點加強進廠、進園、進港鐵路專用線建設,推動解決鐵路運輸“最後一公里”問題。鼓勵企業自備載運工具的共管共用,提高企業自備載運工具的運用效率。大力推進物聯網、無線射頻識別(RFID)等信息技術在鐵路物流服務中的應用。(中國鐵路總公司、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國家郵政局負責)

  (十四)推動多式聯運、甩挂運輸發展取得突破。做好第二批多式聯運示范工作,大力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積極發展廂式半挂車多式聯運,有序發展馱揹運輸,力爭2017年年內開通馱背多式聯運試驗線路。大力發展公路甩挂運輸。完善鐵路貨運相關資訊係統,以鐵水聯運、中歐班列為重點,加強多式聯運資訊交換。(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

  (十五)完善城鄉物流網絡節點。支援地方建設城市共同配送中心、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緩解通行壓力,提高配送效率。加強配送車輛停靠作業管理,結合實際設置專用臨時停車位等停靠作業區域。加強交通運輸、商貿流通、供銷、郵政等相關單位物流資源與電商、快遞等企業的物流服務網絡和設施共用銜接,逐步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基礎設施網絡,鼓勵多站合一、資源共用。加強物流渠道的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實現對寄遞物流活動全過程跟蹤和實時查詢。(商務部、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郵政局、供銷合作總社、各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拓展物流企業融資渠道。支援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大型物流企業集團等設立現代物流産業發展投資基金,按照市場化原則運作,加強重要節點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支援應用新技術新模式的輕資産物流企業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負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支援物流業發展的供應鏈金融産品和融資服務方案,通過完善供應鏈資訊係統研發,實現對供應鏈上下遊客戶的內外部信用評級、綜合金融服務、係統性風險管理。支援銀行依法探索擴大與物流公司的電子化係統合作。(國家發展改革委、銀監會、人民銀行、商務部負責)

  四、加快推進物流倉儲信息化標準化智能化,提高運作效率

  (十七)推廣應用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依托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先進信息技術,大力發展“互聯網+”車貨匹配、“互聯網+”運力優化、“互聯網+”運輸協同、“互聯網+”倉儲交易等新業態、新模式。加大政策支援力度,培育一批骨幹龍頭企業,深入推進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通過搭建互聯網平臺,創新物流資源配置方式,擴大資源配置范圍,實現貨運供需資訊實時共用和智能匹配,減少迂回、空駛運輸和物流資源閒置。(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十八)開展倉儲智能化試點示范。結合國家智能化倉儲物流基地示范工作,推廣應用先進信息技術及裝備,加快智能化發展步伐,提升倉儲、運輸、分揀、包裝等作業效率和倉儲管理水準,降低倉儲管理成本。(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負責)

  (十九)加強物流裝載單元化建設。加強物流標準的配套銜接。推廣1200mm×1000mm標準托盤和600mm×400mm包裝基礎模數,從商貿領域向制造業領域延伸,促進包裝箱、托盤、周轉箱、集裝箱等上下遊設施設備的標準化,推動標準裝載單元器具的迴圈共用,做好與相關運輸工具的銜接,提升物流效率,降低包裝、搬倒等成本。(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郵政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標準委負責)

  (二十)推進物流車輛標準化。加大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力度,2017年年內完成60%的不合規車輛運輸車更新淘汰。保持治理超限超載運輸工作的延續性,合理確定過渡期和實施步驟,適時啟動不合規平板半挂車等車型專項治理工作,分階段有序推進車型替代和分批退出,保護合法運輸主體的正當權益,促進道路運輸市場公平有序競爭。推廣使用中置軸汽車列車等先進車型,促進貨運車輛標準化、輕量化。(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深化聯動融合,促進産業協同發展

  (二十一)推動物流業與制造業聯動發展。研究制定推進物流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援第三方物流發展,對接制造業轉型升級需求,提供精細化、專業化物流服務,提高企業運營效率。鼓勵大型生産制造企業將自營物流面向社會提供公共物流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郵政局負責)

  (二十二)加強物流核心技術和裝備研發。結合智能制造專項和試點示范項目,推動關鍵物流技術裝備産業化,推廣應用智能物流裝備。鼓勵物流機器人、自動分揀設備等新型裝備研發創新和推廣應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支援具備條件的物流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部負責)

  (二十三)提升制造業物流管理水準。建立制造業物流成本核算制度,分行業逐步建立物流成本對標體係,引導企業對物流成本進行精細化管理,提高物流管理水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六、打通資訊互聯渠道,發揮資訊共用效用

  (二十四)加強物流數據開放共用。推進公路、鐵路、航空、水運、郵政及公安、工商、海關、質檢等領域相關物流數據開放共用,向社會公開相關數據資源,依托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資訊平臺等,為行業企業查詢和組織開展物流活動提供便利。結合大數據應用專項,開展物流大數據應用示范,為提升物流資源配置效率提供基礎支撐。結合物流園區標準的修訂,推動各物流園區之間實現資訊聯通相容。(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推動物流活動信息化、數據化。依托部門、行業大數據應用平臺,推動跨地區、跨行業物流資訊互聯共用。推廣應用電子運單、電子倉單、電子面單等電子化單證。積極支援基于大數據的運輸配載、跟蹤監測、庫存監控等第三方物流資訊平臺創新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二十六)建立健全物流行業信用體係。研究制定對運輸物流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失信企業在行政審批、資質認定、銀行貸款、工程招投標、債券發行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構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行業協會負責)

  七、推進體制機制改革,營造優良營商環境

  (二十七)探索開展物流領域綜合改革試點。順應物流業創新發展趨勢,選取部分省市開展物流降本增效綜合改革試點,深入推進物流領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破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破除制約物流降本增效和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探索建立物流領域審批事項的“單一窗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強化科技創新、管理創新、機制創新,促進物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發展經驗。(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充分認識物流降本增效對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深入落實本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推動交通物流融合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4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物流業降本增效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國辦發〔2016〕69號)明確的各項政策措施,完善相關實施細則,扎實推進工作。要充分發揮全國現代物流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作用,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政策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8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相關連結: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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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馮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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