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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紀檢機關查處70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2017-08-16 08:22:08 來源: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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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70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懷柔區雁棲鎮樂園莊村村委會原主任單景濤侵佔路燈改造項目款問題。2015年至2016年間,時任村黨支部委員、監委會主任單景濤在負責改造本村路燈項目中,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增安裝人工費、虛開電料款等方式,侵佔項目款2.44萬余元,並收受供貨商好處費2000元。單景濤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2.門頭溝區清水鎮勝利村黨支部原書記陳廣金侵吞補助款問題。清水鎮政府分批將北京市下撥的災後畜牧業恢復生産資金補助款60萬元撥付至勝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其中,包括用于恢復勝利村集體肉雞大棚生産補助款34萬元。陳廣金利用職務便利,將該補助款全部用于修繕其個人肉雞大棚,侵吞不應當由其個人使用的補助款34萬元。陳廣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3.通州新世紀園藝農場(全民所有制企業)原職工杜林福騙取補貼款問題。杜林福利用職務便利,以個人名義為農場土地申領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款共計5萬余元並侵吞;杜林福利用職務便利,為農場申領雹災補貼款11.4萬元並侵吞。杜林福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北辰區北倉鎮農業和水務服務中心原副主任黃堃夥同他人騙取拆遷專項補償資金等問題。黃堃在擔任京津城際綜合提升改造指揮部北倉鎮域負責人期間,利用負責北倉核心地塊地上物調查、核量、協議簽訂工作便利,夥同他人虛構拆遷面積,騙取拆遷專項補償資金共計273萬元,其個人分得40萬元;為他人虛增廠房拆遷面積違規獲得拆遷補償款,收受賄賂60萬元。2017年6月,黃堃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濱海新區漢沽林業工作站原副站長劉金虎侵佔造林綠化工程補貼資金問題。劉金虎在擔任漢沽推進城鄉一體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林業科負責人期間,利用負責造林綠化工程財政補貼資金申報及發放職務便利,將由其發放的造林綠化工程補貼資金8萬元據為己有。2017年4月,劉金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武強縣關街鎮夾壙村村委會主任張廣新優親厚友問題。2016年11月,張廣新在向鎮政府上報經村民大會評議確定貧困戶名單時,擅自將其中一戶更換為其子。張廣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饒陽縣東裏滿鄉政府職工、西沿灣村黨支部原書記周建強,西沿灣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建秋騙取扶貧款問題。2015年2月,2人採取虛報貧困戶建設大棚名義,騙取扶貧款1.5萬元,各取5000元用于個人日常開支。周建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張建秋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保定市蓮池區西關辦事處郭莊社區主任李立新截留群眾低保金問題。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李立新利用替低保戶陳某保管存折便利,截留蓮池區民政局發放給陳某低保金共計4060元,用于為社區幹部發放福利。李立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昔陽縣東冶頭鎮蔥窩村村委會原主任王具仁侵吞國家扶貧資金等問題。2014年至2015年,王具仁利用職務便利,在組織實施種植中藥材扶貧項目過程中,侵吞國家扶貧資金6.44萬元、村集體資金4600元。2017年5月,王具仁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萬榮縣解店鎮南薛朝村村委會原主任馮俊琪侵佔集體資金問題。馮俊琪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開工程票據等手段,先後侵佔巷道硬化款、集體經費、土地租金等集體資金6.17萬元,侵佔未遂39.67萬元。2017年3月,馮俊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8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和林格爾縣新店子鎮惱亥村黨支部書記陳仝福、村委會主任兼監委會主任王明傑坐收坐支集體資金及優親厚友問題。2人坐收坐支集體資金7.9萬元;2人在登記與發放國家種糧補貼過程中,為5名親友多報種糧面積共115.3畝,導致5人多領補貼款共計4萬余元。2017年6月,2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達茂旗達爾汗蘇木阿拉騰敖都嘎查原黨支部書記兼嘎查達齊柱套取國家補貼款問題。齊柱在協助政府從事國家補貼款申領審查、審核過程中,虛報數量,共套取國家補貼款4.8萬余元。2017年2月,齊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3.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尼爾基鎮豐華村黨支部原書記馬良貴等人騙取國家惠農補貼問題。馬良貴與村黨支部書記王志軍、村委會主任柳金龍,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國家農民種糧補貼款、農業保險理賠金,其中馬良貴、王志軍共同貪佔21萬余元,柳金龍貪佔10萬余元。2017年2月,3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4.通遼市科爾沁區大林鎮大山屯村黨支部書記劉金寶優親厚友問題。劉金寶父親劉某利用他人土房照片向村委會提出危房改造救助資金申請,劉金寶明知其父房屋不符合危土房改造救助范圍,未進行有效制止,並由村裏將劉某危房改造申請材料上報,致使劉某先後獲得危房補助資金1.8萬余元和節能示范戶補貼款2500元。2017年5月,劉金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翁牛特旗格日僧蘇木政府財政所原會計陸拾伍套取肉牛良種補貼款問題。陸拾伍利用職務便利,虛報數量,套取肉牛良種補貼款7.5萬余元。2017年4月,陸拾伍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6.多倫縣西幹溝鄉大石砬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廣田截留惠農補貼、優親厚友問題。張廣田未經村民同意,截留大石砬村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4萬余元,用于村公務支出;利用職權,違規為其父等8戶村民重復發放燃煤補貼共2400元。2017年5月,張廣田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7.烏蘭察布市集寧區馬蓮渠鄉三成局村黨支部委員、婦聯主任兼計生主任侯瑞珍騙取農業保險問題。侯瑞珍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加大實有耕地種植畝數、虛報投保面積,騙取農業保險賠付款8340.2元,用于個人支出。2017年4月,侯瑞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烏海市海勃灣區千裏山鎮王元地村村委會原主任張繼霞騙取危房改造補償款問題。2015年,張繼霞在危(土)房改造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其婆婆土房以其丈夫名義,騙取危房改造國家補償款5.35萬元。2017年1月,張繼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瓦房店市李官鎮榆樹房村村委會主任姚希江違規報銷問題。2016年12月,姚希江夥同他人通過虛開辦公用品發票和制作假車票支付憑證違規套取集體資金1.8萬元,經姚希江簽字入賬,用于支付村委會無法入賬報銷餐費等。姚希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黑山縣英城子鄉原綜治委員徐洪哲套取復員軍人撫恤款問題。徐洪哲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私刻公章,以虛報已去世老復員軍人名字方式,套取復員軍人撫恤款共計17802元。徐洪哲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套取撫恤款被追繳。(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雙遼市農機推廣站原站長單學軍騙取農機專項補貼資金問題。2015年11月,單學軍與20戶農機合作社法人簽訂虛假秸稈還田項目合同,騙取農機專項補貼562.95萬元。單學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梨樹縣沈洋鎮閆達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姚德軍騙取國家專項資金問題。姚德軍先後騙取救災資金1.2萬元、泥草房改造補貼1.2萬元、退耕還林補助資金1.7萬元。姚德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伊通滿族自治縣福康街道辦事處前范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慶君騙取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張慶君以親屬(低保對象)名義申請進行危房改造,並用鄰居房子作為改造前房屋拍照;騙取危房改造補助2萬元及建築節能補貼2500元。張慶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罷免村委會主任職務,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吉林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東寧市大肚川鎮太平川村黨支部書記張建武虛報套取國家玉米補貼專項資金問題。2016年7月至11月,張建武利用職務便利,以15戶村民名義虛報玉米種植面積1200畝,套取國家玉米補貼專項資金1.23萬元,用于村務支出,而該村24戶實際玉米種植戶未獲得任何補貼。2017年3月,張建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大慶市讓胡路區喇嘛甸鎮宏偉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蘭佔林等人套取侵佔村徵地補償款問題。蘭佔林夥同原村黨支部副書記兼婦女主任馬淑娟、原村會計高峰,採取虛開發票方式,套取村徵地補償款139.9萬元,並將其中47.8萬元侵佔私分。2017年4月,3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黑龍江省紀委)

  上海市

  上海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奉賢區金匯鎮梅園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盛金奎收受財物問題。盛金奎在受鎮政府委託從事違法建築整治工作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財物4.62萬元。盛金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松江區小昆山鎮規劃建設辦、動遷辦原工作人員張根華收受財物問題。張根華在動遷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財物13萬元。張根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上海市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濱海縣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潘愛文貪佔拆遷補償資金等問題。潘愛文任鹽城濱海港經濟區黨工委書記期間,夥同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高飛(另案處理)共同貪佔拆遷補償資金138萬余元,其中潘愛文分得70萬元。此外,潘愛文還違規收受禮金3.8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35萬元。2017年5月,潘愛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太倉市科教新城南郊社區黨委副書記兼集體資産辦公室主任時一菲違規佔有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時一菲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偽造勞務人工費、工程費等單據報賬或擅自開具轉賬支票等方式,分12筆將南星勞務合作社集體資金46萬余元轉至個人銀行卡上,用于購買足球彩票。2017年3月,時一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海安縣居民養老保險中心工作人員魏愛勤騙取社會保險金等問題。魏愛勤在擔任縣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間,為其妻偽造工作檔案、虛報蠶種場冷庫工特殊工種身份,並辦理提前退休手續,使其提前5年退休,騙取國家社會保險金19萬余元。2017年7月,魏愛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衢州市衢江區橫路辦事處橫路村社會服務管理站原工作人員俞飛松貪佔補償款問題。俞飛松利用協助管理墳墓搬遷工作便利,通過虛增數量方式,虛報補償款5.2萬元,據為己有。俞飛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嵊泗縣民政局社會事務科原科長邵海涌套取工程款問題。邵海涌利用負責管理福利院工程建設職務便利,夥同他人採取虛增工程量方式,套取工程款1.2萬元,用于個人消費;利用職務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財物共計1.38萬余元。邵海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馬鞍山市博望區丹陽鎮龍山村黨支部原書記汪祖華套取國家財政資金違規消費問題。汪祖華夥同村兩委成員以多種方式套取國家財政資金、虛報套取村集體資産合計50萬余元,用于支付村兩委成員在飯店、煙酒店等場所挂賬費用和其他違規消費。汪祖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莆田市秀嶼區笏石鎮黨委宣傳委員、統戰委員黃金沐等人因履職不力致使扶貧專項資金滯留問題。2016年3月,笏石鎮西徐村收到省海漁廳扶貧專項資金10萬元,直至2017年4月才予使用,致使該資金滯留村財務一年多。對此,黃金沐和西徐村黨委委員、村委會主任林俊玉履職不力,負有責任。2017年6月,林俊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黃金沐被誡勉談話。

  2.明溪縣楓溪鄉財政所原所長張瑞雲和經管站原站長、財政所原會計張家勤侵吞扶貧資金問題。2人將虛列項目套取的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捆綁資金13萬元進行私分,每人分得6.5萬元。此外,2人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7年3月,2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紀款項被如數追回。(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南昌市新建區流湖鎮谷溪村黨支部書記屈陽春貪佔公款問題。屈陽春利用職務便利,採取虛假冒領、克扣截留等手段貪佔公款23.83萬元用于個人開支。2017年6月,屈陽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上栗縣水務局局長朱永安違規幫助親屬辦理低保問題。2015年9月至10月,朱永安向有關單位領導打招呼,為其不符合條件親屬一家違規辦理城市居民低保。2017年4月,朱永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取消其親屬城鎮低保待遇,收繳違紀款。(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莒縣陵陽鎮趙家葛湖村黨支部原書記趙紀升套取國家資金等問題。趙紀升先後四次收受他人所送好處費共計2萬元;套取國家救災、補貼資金7973元;用虛列支出、偽造假單據等方式套取村集體資金1.5萬余元,用于個人生活支出。趙紀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責令其退賠違紀所得。

  2.煙臺市牟平區武寧街道呂家疃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衛明星違規報銷個人費用等問題。2014年,衛明星超標準在村集體報銷個人車輛費用合計2.9萬余元。2016年9月,衛明星以誤工費名義向44名黨員、村民代表違規發放補貼共計1.1萬元。衛明星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責令其退賠違紀所得。(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洛寧縣羅嶺鄉賈溝村黨支部原書記賀江濤套取扶貧資金問題。賀江濤利用職務便利,套取扶貧到戶增收項目補助資金29.2萬元。2017年4月,賀江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紅安縣華家河鎮石堰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陶禮紅等貪佔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陶禮紅與時任村財經主任黃興禮,在協助落實該村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管理和農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共同貪佔補助資金3.38萬元並平分。2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鹹寧市鹹安區馬橋鎮嚴洲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袁義福侵吞國有、集體資金等問題。袁義福利用職務便利,採取虛構工程合同、套取國家資金等手段,夥同他人侵吞國有資金76.83萬元;通過收入不入賬、發放節假日福利費等形式,夥同他人侵佔集體資金48.8萬元,同時還存在以開會為名組織村幹部公款旅遊等問題。袁義福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湖北省紀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汝城縣三江口瑤族鎮三江口瑤族村黨支部原副書記邱光明截留挪用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2016年7月至12月,該村挪用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2.4萬元用于渠道項目工程支出等集體開支,邱光明負有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2016年9月,邱光明利用職務便利,挪用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76萬元,用于自己養雞場支出。2017年6月,邱光明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其挪用資金已退繳。(湖南省紀委)

  廣東省

  廣東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潮州市潮安區文祠鎮小行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鈿歆套取私分補償款問題。楊鈿歆在協助鎮政府對變電站建設徵地、賠償款發放、協調等相關工作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套取鎮政府撥付給小行村的徵地補償款、青苗賠償款中的7.2萬元發放給兩委幹部、村民小組組長等,楊鈿歆從中分得5.4萬元。楊鈿歆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惠東縣白盆珠鎮橫坑村原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副主任賴榮桃騙取危房改造補助款問題。賴榮桃通過謊報申請材料,以其妻及岳父名義申請危房改造指標,騙取補助資金共5萬元。賴榮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廣東省紀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橫縣那陽鎮政府副主任科員、民政辦主任陳啟群優親厚友等問題。陳啟群在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親屬辦理農村低保補助,致使不符合條件親屬獲得補助金共7730元;在審查農村低保申請對象工作中,不認真調查核實情況,致使不符合條件4人獲得補助金1.2萬元。陳啟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親屬違規獲得低保補助款被收繳。

  2.鹿寨縣黃冕鎮幽蘭村黨總支副書記、村委會主任潘永高侵佔五保戶危改補助金問題。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潘永高在協助鎮政府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侵佔五保戶危改補助資金共計4300元,歸個人支配使用。潘永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返還五保戶。(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三亞市崖州區北嶺村原會計楊國南等人騙取私分國家危房改造補貼問題。2015年5月至6月,楊國南與時任村委會委員容玉明,時任崖州區海洋漁業水務局科員、危房改造小組成員陳宏聖等3人,合謀通過虛報危房改造材料騙取國家補貼進行私分。楊國南以其本人及另外17戶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村民名義提出申請,在容玉明、陳宏聖共同操作下,順利通過審核。2016年2月,楊國南和17戶村民收到危房改造補貼,每戶3萬元,共計54萬元。按事先約定,楊國南按每戶1萬元向17戶村民收取“茶水費”,連同本人套取3萬元,共獲得20萬元,楊國南從中分得12萬元,容玉明分得5萬元,陳宏聖分得3萬元。2017年6月,楊國南、容玉明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陳宏聖受到行政開除處分,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臨高縣波蓮鎮帶昆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副主任郭學聰騙取國家種糧補貼問題。郭學聰在擔任村幹部期間,虛報本人及其母親種糧面積,騙取國家種糧補貼共計8699.13元。2017年6月,郭學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款項已收繳。(海南省紀委)

  重慶市

  重慶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墊江縣硯臺鎮石梯村黨支部原書記汪凱等人優親厚友等問題。2014年2月至2016年2月,汪凱與村委會主任李小蘭、2社社長陳偉在申報村民冬令春荒補助款中,多次將各自家人、親屬上報並領取補助共計9800元。2015年11月,3人私自將應退給低保戶的參合醫療民政資助款9840元予以平分。此外,汪凱、李小蘭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調查期間,違紀款項已清退。2017年3月,汪凱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李小蘭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被罷免村委會主任職務,陳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巫山縣抱龍鎮黃池村村委會主任任大用擅自改變建卡貧困戶慰問金發放范圍和標準問題。2013年至2016年,任大用在受鎮政府委託發放建卡貧困戶慰問金工作中,不認真執行上級要求,未向上級請示報告,召集村、社幹部集體研究決定,擅自改變慰問金發放范圍和標準,將1萬余元慰問金統籌發放給非建卡貧困戶和少數建卡貧困戶,導致大部分建卡貧困戶沒有享受到慰問金。調查期間,建卡貧困戶慰問金已全部發放到位。2017年3月,任大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重慶市紀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白玉縣教育局幹部賀國慶侵佔群眾養老保險金問題。賀國慶在任熱加鄉副鄉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村民本人不知曉情況下,用部分符合政策村民信息辦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惠農卡,並將瞞報辦理和其他村民未及時領取惠農卡據為己有,涉及20名村民合計5萬余元。賀國慶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宜賓市翠屏區思坡鎮新春村黨支部原書記淩君華冒領侵佔群眾危房改造補助款問題。淩君華利用職務便利,在申報危房改造補助過程中,擅自以4名村民個人名義申請危房改造補助款,並利用這4名村民身份資料辦理銀行卡,冒領危房改造補助款合計5.15萬元。淩君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射洪縣瞿河鄉龍鳳村村委會主任宋德強亂收費問題。宋德強利用職務便利,在向村民發放集體土地使用權新證書過程中,以工本費名義收取每戶30元現金,共收取245戶村民現金合計7350元。宋德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費用已退還。(四川省紀委)

  貴州省

  貴州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岑鞏縣天馬鎮落坑村黨支部書記黃志孝截留挪用五保戶低保資金等問題。黃志孝截留挪用五保戶農村低保金、糧食直補金及慰問金共計2萬余元,用于家庭日常開支。2017年4月,黃志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退賠違紀資金。

  2.貴陽市白雲區都拉鄉小河村村委會原主任王海章套取徵收補償款等問題。王海章貪佔村集體資金19萬余元;與他人修建違法建築,並套取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徵收補償款470萬余元,王海章從中分得60萬元。2017年6月,王海章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違紀資金被收繳。(貴州省紀委)

  雲南省

  雲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鹽津縣豆沙鎮萬古村黨總支原書記朱鳳雲侵佔集體資金等問題。朱鳳雲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採取虛列支出等手段,多次侵佔村集體資金等款項共計9.7萬余元,其個人佔有5.59萬元;個人貪佔“一事一議”資金7.9萬余元。2016年8月,朱鳳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涉案資金全額追回。(雲南省紀委)

  西藏自治區

  西藏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拉薩市柳梧新區管委會柳梧鄉幹部普布頓珠挪用村民政府安置房自籌款問題。普布頓珠在任柳梧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收取的11戶村民政府安置房自籌款119萬余元私存,未按規定及時上交財政局,並挪用其中102萬元以個人名義借給他人,收取利息10萬元用于個人揮霍。普布頓珠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正在接受司法機關處理。(西藏自治區紀委)

  陜西省

  陜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太白縣靖口鎮石溝門村黨支部原書記譚麥存貪佔國家扶貧專項資金問題。譚麥存利用職務便利,在以工代賑人畜飲水等多個項目中,採取虛報支出方式,貪佔國家專項資金共計30.1萬元。2017年6月,譚麥存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紀資金被收繳。

  2.大荔縣朝邑鎮辛旺村黨支部原書記張育璋套取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問題。張育璋利用職務便利,將7名家人虛報為移民身份,套取後期扶持資金共計3.06萬元。2017年4月,張育璋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陜西省紀委)

  甘肅省

  甘肅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張掖市甘州區大滿鎮小堡子村黨支部原書記夏文錦等人挪用村民玉米制種款問題。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夏文錦讓村委會主任馬軍國將其保管的村民玉米制種款40萬元轉賬到他個人賬戶,用于歸還個人所欠貸款。2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挪用資金已退還。

  2.會寧縣韓家集鎮韓集村黨支部原書記曹國寧等人套取私分農村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在實施農村危舊房改造過程中,曹國寧與時任村委會主任盧梓彤、村計生專幹曹侃、村文書王志鵬商議,先後虛報8戶危舊房改造戶,套取補助資金共6.07萬元並私分。4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3.合水縣店子鄉呂家峴子村黨支部副書記何來軍虛報冒領農村低保金問題。2014年至2015年,何來軍利用職務便利,兩次將兒媳虛報為2類低保戶,冒領農村低保金共計9500元。何來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冒領資金被追繳。(甘肅省紀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門源縣東川鎮卻藏村原會計阿玉仁冒領糧食直補款問題。門源縣耕地面積擴大時,阿玉仁利用職務便利,將本村多出14.4畝面積空挂到本村一村民名下,一直領取糧食直補款至2016年,共計7135.2元。2017年4月,阿玉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湟中縣魯沙爾鎮西村黨支部原書記趙洪、副書記郭滿堂、村委會原主任石維龍平分危房改造補助金問題。經3人商議,違規從3戶危房改造補助較高農戶中收回1.8萬元,均分給補助較低的6戶農戶。趙洪在已享受危房改造補助情況下,又重復享受危房改造補助1.92萬元;對子女非法佔用村集體土地並違規領取林地徵用補償金2萬余元的行為未加制止。2017年6月,趙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郭滿堂、石維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重復享受的危房改造補助和林地補償款全部退繳。(青海省紀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海原縣甘城鄉久坪村村幹部套取草原生態補助款問題。該村黨支部書記陳學仁、黨支部副書記楊滿岐、村會計周繼儉,利用職務便利,在實施草原生態補助項目時,分別在自己名下虛列禁牧草原面積,套取補助資金。其中陳學仁虛列129.3畝,套取補助5125.45元;楊滿岐虛列171.4畝,套取9879.74元;周繼儉虛列63畝,套取2497.32元。陳學仁、楊滿岐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周繼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套取資金被收繳。(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疏勒縣畜牧獸醫局黨總支原書記朱兆俊套取扶貧專項資金問題。該局違規成立養殖合作社,套取現代畜牧業棚圈建設資金70萬元,種羊補貼資金5萬元;向23家合作社收取項目可行性報告等費用16.96萬元,截留種羊專項補貼資金16.4萬元,違規用于合作社各項開支;公款私存18.92萬元肉牛肉羊獎勵補貼等資金達2年之久。2017年3月,朱兆俊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由正科級領導職務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2.阿圖什市松他克鄉克青孜村黨支部副書記阿布都熱合曼·牙森侵佔村民富民安居房補貼資金問題。2016年5月,該村村民阿某收到富民安居房補貼資金後,阿布都熱合曼·牙森以村委會栽種樹苗名義,向其索要現金8000元。2017年4月,阿布都熱合曼·牙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3.澤普縣依瑪鄉依瑪村黨支部原書記牙森·艾買爾侵佔富民安居房補貼資金問題。牙森·艾買爾侵佔富民安居房補貼資金6.75萬元,長期拖欠村集體土地承包費1.81萬元,以低價承包高價發包方式賺取土地差價4600元,坐收坐支1.06萬元。2017年4月,牙森·艾買爾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八師石總場清泉集綠化二隊黨支部副書記、隊長程新寶、黨支部書記何全民違規開支等問題。2015年至2016年10月,2人擅自多次組織二隊人員從事拾棉花等有償服務活動,獲取勞務費14萬余元,不入賬,不上交,由個人保管。經2人安排,將10萬余元用于兌現拾花費、復印社資料費、單位購置物品等開支。同時,2人還存在為他人謀取利益問題。2016年12月,2每人平均受到黨內警告、記過處分,收繳剩余違紀款。(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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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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