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浙江溫州市人社局了解到,該市新設立了創新驅動發展研究院,並印發了《溫州市創新驅動發展研究院人員管理辦法(試行)》。今後,民企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在滿足一定條件後將有望獲得事業編制。
據介紹,溫州市創新院是以高層次人才溫州大學工作驛站為基礎而設立的市政府直屬公益服務事業單位。該市人社局人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創新院核定創新人才專項事業編制100名(含從高層次人才溫州大學工作驛站劃入50名編制)。
根據辦法規定,在溫州創辦企業或全職為溫州民營企業服務的高層次人才,可以申請進入創新院。高層次人才指的是符合《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中的A、B、C、D、E類,且取得碩士(含碩士)以上學位或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其中,入院前不具有事業單位身份的人才,年齡原則上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齡6年以上。
人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相關流程包括申請、初審、評審、審核、辦理5個步驟。首先,人才所在的民營企業需向創新院提出申請,創新院對申請對象進行資格初審,並組織成立評聘小組進行評審,提出進院建議人選。由市委人才辦對建議人選進行審核並公示之後,再由創新院與用人企業、人才簽訂協議,並由市人社局按規定程式辦理入編手續。
進入創新院的人才,將納入事業編制。原為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人才,按相關調動程式辦理,在院內保留其全額或差額事業編制身份;其他性質的人才,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採取引進的方式,經公示後聘為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員。
人才在聘期內,薪酬福利、“五險一金”等全部由用人企業承擔。人才薪酬待遇分兩部分,一部分由用人企業自行發放,另一部分由用人企業劃入創新院,由創新院代發。其人事檔案、崗位聘任、工資晉升、職稱評定以及社保辦理、住房公積金繳納等事項,由創新院按照事業單位相關規定管理。
辦法將于6月5日起試行。(記者鄒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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